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彭阳县西岔洼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265 | 文号 | 宁水审发〔2023〕69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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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彭阳县西岔洼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3〕69号
彭阳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彭阳县西岔洼大型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彭水发〔2023〕11号)收悉,依据第三方审查意见和咨询意见,以及水利部新建淤地坝最新政策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西岔洼淤地坝工程位于彭阳县孟塬乡白杨庄村,坝址地处茹河流域李家沟左岸支沟石峡沟的支沟上,属南部黄土丘陵区沟壑梁峁地貌。由于当地降水量较大且年内分配不均,土壤疏松,沟壑纵横,地表受水流切割破碎,属于我区多沙区范围,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新建西岔洼淤地坝,可拦泥淤地,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缓解下游库坝的泥沙淤积,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对改善周边群众交通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一)基本同意水文分析结论。
(二)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Ⅷ度。
(三)基本同意工程地质评价和天然建筑材料评价结论。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情况,进一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如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建设任务
本工程是通过新建西岔洼淤地坝工程,滞洪拦泥,治理区域水土流失,减缓下游小虎洼水库淤积并延长水库运行年限,兼顾沟道两岸交通,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建设规模
西岔洼淤地坝由土坝和泄洪建筑物两部分组成,控制流域面积4.97平方公里,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为15年。设计总库容58.92万立方米,滞洪库容14.37万立方米,拦泥库容44.55万立方米。最大坝高25.2米,坝顶宽5.0米,坝顶长91.6米,坝顶高程1575.20米。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及标准
西岔洼淤地坝属于大(2)型淤地坝,主要、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20年。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二)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西岔洼淤地坝由坝体和泄洪建筑物两部分组成,坝体垂直布置于西岔洼支沟上,泄洪建筑物布设于坝体左岸,兼有放水和泄洪两种功能。
(三)主要建筑物
1. 土坝。基本同意坝体布置及结构型式,坝体为碾压式均质土坝,前坝坡比1:2.5,后坝坡比为1:2.0,前、后坝坡均采用植被护坡。新建坝坡排水沟总长172米,采用现浇混凝土矩形断面。坝顶铺设砂砾石道路长91.6米,宽4.4米,道路两侧设路缘石。后坝坡中部设马道1处,宽1米,坡脚设排水棱体,高4.0米。
2. 泄洪建筑物。基本同意泄洪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新建泄洪建筑物为涵洞式溢洪道,由进口段、涵洞段、明渠段、陡坡段、消能段及海漫段组成,总长为129.88米。设计最大流量每秒9.5立方米。
3. 上坝道路。新建上坝道路长696米,路面宽3.5米,为砂砾石路面,道路单侧设现浇混凝土矩形排水沟696米。
4. 植物防护。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后采取植物防护措施,对溢洪道与坝体间动土区域、上坝道路两侧采取植物措施。
5. 监测设施。淤地坝配套大坝水位监测、淤积监测、变形监测设备各1套。雨量监测拟采用下游小虎洼水库监测资料。
五、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本工程永久性占地25.19亩,其中林地4.37亩,荒草地20.79亩。临时占地26.06亩,均为荒草地。无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
六、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按照高标准淤地坝的建设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七、工期和工程投资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按8个月控制。实施阶段应严格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要进一步优化施工安排,保障施工进度,妥善处理施工与度汛关系,确保施工安全和度汛安全。
(二)核定工程总投资367.4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执行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淤地坝投资管理政策,其余部分由项目县筹措解决,国家投资不得用于征地和移民补偿。
八、工程管理
(一)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为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实施,切实做好征占地和其他社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等基本建设程序。要严格按照批复工程规模、标准和内容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实行“第三方”检测制度。
(二)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跨汛期施工时,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分别由县水务局和防汛应急部门审批,报市级防汛机构备案。
(三)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彭阳县孟塬乡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县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应按照有关规定确权划界,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五)你局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西岔洼淤地坝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 | 设备 | 独立 | 合计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87.90 | 287.90 | |||
一 | 土坝工程 | 147.06 | 147.06 | ||
二 | 泄洪建筑物工程(溢洪道) | 68.34 | 68.34 | ||
三 | 放水设施 | 11.22 | 11.22 | ||
四 | 上坝道路 | 50.27 | 50.27 | ||
五 | 植物措施(水土保持工程) | 11.01 | 11.01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 | 287.90 | 287.90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10.70 | 10.70 | |||
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 | 298.60 | 298.6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35.83 | 35.83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5.97 | 5.97 | ||
1 | 工程技术咨询费 | 1.49 | 1.49 | ||
2 | 其他建设管理费 | 4.48 | 4.48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5.97 | 5.97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4.93 | 14.93 | ||
四 | 其他 | 8.96 | 8.96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7.47 | 7.47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1.49 | 1.49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298.60 | 35.83 | 334.43 | ||
基本预备费 | 10.03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344.46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15.45 | |||
Ⅲ | 林评费用 | 7.52 | |||
总投资 | 367.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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