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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宁县恩河镇华寺村农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442 文号 宁水审发〔2022〕113号 发布日期 2022-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中宁县恩河镇华寺村农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2〕113号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中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恩河镇华寺村农村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宁交通发〔2022〕49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局负责实施的中宁县恩和镇华寺村农村公路临渠施工项目在七星渠右岸桩号K54+612—K56+346处(庞桥至华寺下桥上游)硬化渠堤1.734公里、右岸桩号K56+657—K57+144处 (华寺下桥下游至温营桥)硬化渠堤0.487公里。

一、为保护渠道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渠堤硬化段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取水量水设施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审定。你局需与宁夏七星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七星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局和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他事宜由你局与宁夏七星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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