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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武市“十四五”危桥改造工程跨秦渠桥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357 文号 宁水审发〔2022〕78号 发布日期 2022-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灵武市“十四五”危桥改造工程跨秦渠桥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2〕78号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灵武市“十四五”危桥改造工程跨秦渠桥工程施工许可的函》(灵交函发〔2022〕17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局负责实施的秦渠关渠桥翻建工程在河东灌区秦渠桩号K29+232处跨越渠道。

一、为保护渠道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桥梁跨渠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取水量水设施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审定。你局需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局和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他事宜由你局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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