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汪家庄蓄水池在二农场渠扩建进水口实施方案的批复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2-00344 | 文号 | 宁水审发〔2022〕66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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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汪家庄蓄水池在二农场渠扩建进水口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2〕66号
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局《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对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汪家庄蓄水池进水口在二农场渠扩建许可的请示》(惠农业农村和水务发〔2022〕89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局负责实施的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汪家庄蓄水池进水口在第二农场渠桩号K79+669处(汪家庄蓄水池进水口原址)扩建进水闸1座。
一、为保护渠道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蓄水池进水口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取水量水设施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审定。你局需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局和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他事宜由你局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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