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银川上摊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渠工程许可手续的复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465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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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银川上摊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渠工程许可手续的复函
宁水审发〔2021〕112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银川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银川上摊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渠工程许可手续的函》(银供函〔2021〕7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该申请复核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司负责实施的银川上摊35千伏输变电工程在河东灌区东干渠桩号K45+100处左岸渠道工程保护范围内建设。
一、为保护渠道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线路跨渠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取水量水设施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审定。你司需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司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司和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司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司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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