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404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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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1〕86号
银吴(永宁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查审批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银吴永字〔2021〕10号)和《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防评报告》进行了审查,你公司按照会议意见提交了修改后的报告,经复审后出具了审查意见(见附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出具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建设项目应在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至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021年3月20日,我厅组织召开了《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评报告》)审查会,水利厅、自治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银川市水务局、吴忠市水务局、灵武市水务局、利通区水务局、银吴(永宁县)天然气有限公司、黄河和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会后建设单位按会议意见对《防评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基本同意《防评报告》的评价结果。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工程是连通银川高压1号站与吴忠末站的天然气通道。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解决永宁县、灵武市、吴忠市毛纺织工业园及管道沿线乡镇居民与企业的用气问题,能够优化当地能源结构,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洪标准。
(一)工程位置: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位于苦水河下游,下距入黄河口约4.6公里。左岸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乡刘家寨子村,右岸为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龙徐滩村。
(二)工程方案: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采用水平定向钻方案,自苦水河河底全断面穿过,管线长436.55米,采用直缝钢管单管敷设。入土点距离左岸100年一遇水面线78米;出土点距离右岸护岸140米,工程穿越主槽处管顶高程为1104.00米,管道在河床以下最浅埋深为11.96米。
(三)工程防洪标准: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苦水河穿越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防洪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基本同意《防评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管道穿越工程轴线法线方向与大洪水主流交角为6度,符合现有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设计洪峰流量为762立方米/秒,相应洪水位1119.62米;工程建设不减少河道行洪断面面积,不产生壅水;河槽最大冲刷水深7.40米,最大冲止标高为1112.21米。
(三)工程河段右岸修建有护岸工程,水平定向钻自河底穿越河道,管顶距离护岸脚为13.95米,出土点水平距离护岸为140米,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护岸工程无影响。
(四)工程采用水平定向钻自河底穿越河道,工程对防汛抢险、水文测验、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四、要求
(一)管道建设开工前,要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间,必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二)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做好生产、生活废水处理,严禁将泥浆和废水排入河道。
(三)在今后的水利、防洪工程建设中,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服从水利、防洪工程相关建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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