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卫市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70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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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卫市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81号
中宁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中宁水发〔2021〕2号)和随文呈报的《中卫市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收悉,经我厅组织技术审查,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
(一)基本同意水文分析结论。
(二)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Ⅷ度。
(三)基本同意工程地质评价和天然建筑物材料评价结论。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进一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的任务是对柴塘子骨干坝进行除险加固,消除病险隐患,提高防洪安全运用能力,保障该骨干坝安全。
(二)工程规模
柴塘子骨干坝地处中宁县徐套乡柴塘子村,属清水河系苦水河流域的一级支沟小红涧沟上,始建于2002年,工程由土坝和放水建筑物(卧管)两部分组成,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3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为20年,最大坝高32米,坝顶宽5米,坝顶长284米,坝顶高程1506.00米,设计总库容248.3万立方米,滞洪库容164.4万立方米,拦泥库容83.9万立方米,设计淤积高程1494.2米。现状淤积高程1497米,已淤积库容113.6万立方米。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及标准
本工程属Ⅰ等1型工程,土坝、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设计地震烈度为Ⅷ度。
(二)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改造方案,即:在坝体与岸坡结合处及马道处设置排水沟;对前后坝坡冲沟进行开挖回填夯实处理,坝后坡增设排水体;对输水建筑物卧管及出口明渠、消力池进行清淤处理;新建溢洪道1座,位于左坝肩。
(三)主要建筑物
1.坝体:在坝坡与岸坡结合处及马道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总长436米,采用直径0.4米厚0.05米的U型预制板砌护。增设贴坡式排水体,排水体顶高程1489米,最大高度为6米,顶宽2.4米,长18.3米,坡度与原坝体下游坝坡一致,为1:2.5。结构为0.3米粗砂(D=5~10毫米)、0.3米碎石(D=10~50毫米)、0.3米厚块石(D=200~400毫米)。采用开挖回填夯实方式,对前后坝坡2处冲沟进行处理。
2.放水建筑物:对输水建筑物卧管及出口明渠、消力池进行清淤处理。
3.溢洪道:新建溢洪道1座,由进口段、控制段、明渠、陡坡、消力池及海曼段等部分组成,总长为176米。进口段为八字墙钢筋砼结构矩形断面,长7米,底宽5-2.5米,边墙高1-3.3米。控制段为钢筋砼箱涵矩形断面,长14米、宽2. 5米、高3米;涵洞进出口两端设置齿墙,齿墙尺寸为0. 5×0. 5米。明渠为钢筋砼结构矩形断面,长57米(其中直线段47米,转弯段圆弧长10米,转弯半径22米,转角26度),底宽为2.5米,边墙高3.8-1.6米。陡坡段为钢筋砼结构矩形断面,水平长79米,比降1:3,底宽2.5-4米,边墙高1. 6-1. 4米,跌差26.33米。消力池为钢筋砼结构矩形断面,长14米,底宽4米,边墙高3. 6米。消力池末端两侧各布置长3米、顶宽0. 3米、高3. 6米的钢筋砼挡土墙;末端铺设长5米、厚0. 5米、宽10米的干砌块石海曼。
四、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本工程永久占地6.4亩,临时占地2亩,无移民安置。
五、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六、工期和工程投资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按3个月控制。实施阶段应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要进一步优化施工安排,保障施工进度,妥善处理施工与度汛关系,如跨汛期施工,应按规范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要落实抢险责任、队伍、物资等各项抢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度汛安全。
(二)核定工程总投资156.78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共同解决。
七、工程管理
(一)中宁县水务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建设,切实做好征地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要严格按照批复工程规模、标准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第三方”检测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度汛方案由县水务局批准,防汛应急抢险预案由县级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门审批,报市级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门和水务局备案。
(三)严格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和中卫市水务局组织竣工验收。中宁县负责划定工程管理范围,负责防汛调度和运行管理。要制定详细的运行调度方案和险情处置预案,要严格按照骨干坝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工程运行管护费用,保障工程安全良性运行。
(五)你局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水利厅有关部门。
附件: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宁县柴塘子骨干坝除险加固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结构(万元) | |||
建 安 | 设 备 | 其 它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15.67 | 115.67 | |||
1 | 土坝工程 | 10.80 | 10.80 | ||
2 | 溢洪道工程 | 104.66 | 104.66 | ||
3 | 输水建筑物工程 | 0.21 | 0.21 | ||
第二部分 设备及安装工程 | 0.00 |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3.00 | 3.00 | |||
1 | 施工围堰 | ||||
2 | 临时工程 | 3.00 | 3.00 | ||
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 | 118.67 | 118.67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19.86 | 19.86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2.85 | 2.85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4.15 | 4.15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0.00 | 10.00 | ||
1 | 工程设计费 | 7.00 | 7.00 | ||
2 | 工程勘测费 | 3.00 | 3.00 | ||
四 | 其他 | 2.86 | 2.86 | ||
1 | 第三方质量检测费 | 0.59 | 0.59 | ||
2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1.78 | 1.78 | ||
3 | 水土保持费 | 0.49 | 0.49 | ||
Ⅰ | 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 | 118.67 | 19.86 | 138.54 | |
Ⅱ | 工程占地及移民补偿费 | 18.24 | |||
工程总投资 | 15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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