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予宁夏水投盐池水务有限公司盐池县骆驼井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64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准予宁夏水投盐池水务有限公司盐池县骆驼井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1〕77号
宁夏水投盐池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宁夏水投盐池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办理盐池县骆驼井水源地取水许可的请示》(宁盐水司发〔2020〕8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盐池县骆驼井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盐池县骆驼井供水工程始建于1988年,后经两次改造扩建,共建成水源井26眼,总设计日供水能力达1.5万m3/d,以骆驼井水源地地下水为取水水源,建设集中水源供水工程,有效解决盐池县城乡供水短缺、缓解黄河水工程供水压力,满足盐池县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用水需求,提高了供水保证率,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
二、同意该工程以地下水作为取水水源。核定2025年净用水量313.88万m³,考虑到管网漏损率等损失10%,本工程年取水总量348.76万m3。主要供给盐池县城及县城以北区域生活用水。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其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地下水取水口位置。通过盐池县骆驼井水源地26眼机井开采浅层地下水,取水口坐标分别为:东经106°33′19″至107°39′40",北纬37°50′57"至37°53′06"。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用水指标解决方案,用水指标在盐池县内调剂解决,不再新增盐池县地下水取水指标。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规划年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城镇100L/(人·d)、农村60L/(人·d),均符合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要求。
六、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公司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同时要按照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标准安装传输设备,确保用水信息上传至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平台。
七、你公司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做好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调度运行和水资源保障工作,协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你公司应规范取供水行为,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用水,严禁向无指标的用户进行供水。你公司应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我厅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吴忠市、盐池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取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盐池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减少新鲜水用量,将取、耗水总量控制在自治区分配指标之内。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计划用水管理,水利调度中心负责水量统一调度,盐池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定取水量,督促填报用水统计报表,依法查处规范企业用水行为。
十一、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本决定书自行失效。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