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大坝镇王老滩村路泰民渠桥改造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63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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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大坝镇王老滩村路泰民渠桥改造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76号
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大坝镇王老滩村路泰民渠桥危桥改造工程的请示》(青交发〔2021〕61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规定,决定准予你局建设的大坝镇王老滩村路泰民渠桥(泰民渠桩号K5+915处)拆旧新建。
一、为保护渠道运行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泰民渠桥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渠首管理处审定。你局需与宁夏渠首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渠首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渠首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局和宁夏渠首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渠首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相关事宜由你局与宁夏渠首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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