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在日新公园唐徕渠北京路西北角处树立主题公园标识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54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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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在日新公园唐徕渠北京路西北角处树立主题公园标识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67号
中共银川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在日新公园打造“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公园”的请示》(银国安便笺〔2021〕第14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要求规定,决定准予你办在唐徕渠与北京路交叉西北角处渠道左堤12米处树立主题公园石材标识和红旗雕塑。
一、为保障渠道运行安全、渠堤道路畅通,该项目涉及的渠堤畅通衔接、安全防护措施、渠堤树木保护等相关方案和技术措施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和相关规范要求确定后进行。
二、工程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审定,施工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你办需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并服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四、其它事宜由你办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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