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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4线K2086+524清水河桥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不予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034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G344线K2086+524清水河桥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1〕53号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G344线K2086+524清水河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申请审查的函》收悉。经审查,G344线K2086+524清水河桥改造工程建成后,该桥位河段存在过流能力不足、桥面被淹等防洪安全隐患,且该工程属于在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请你中心针对G344线K2086+524清水河桥改造工程洪水影响,编制洪水影响分析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报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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