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银川至昆明高速公路跨越盐环定五泵站压力管道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09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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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银川至昆明高速公路跨越盐环定五泵站压力管道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32号
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银川至昆明高速公路跨越盐环定五泵站压力管道的请示》(中铁建宁夏〔2021〕30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建设的银川至昆明高速公路采取装配式预应力砼T梁方式从盐环定五泵站压力管道(管道桩号K0+127)上部跨越。
一、为保护压力管道和公路运行安全,公路跨越压力管道处砼T梁结构及布置方式,压力管道更换及防护加固措施,通讯设施功能保障和安全防护、管理范围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审定。你公司需与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公司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备案。
四、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负责筹措。
五、工程完成后,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存档。
六、其它相关事宜由你公司与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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