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七星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05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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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1年七星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27号
宁夏七星渠管理处:
你处报送的《关于审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七星渠干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宁七发〔2021〕7号)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七星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收悉。根据《宁夏水利厅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对该《建设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结合第三方专家论证咨询意见,基本同意该《建设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七星渠自中卫市黄河申家滩南岸取水,属无坝引水。目前干渠全长87.6公里,最大引水能力58立方米每秒,担负着七星渠灌区以及固海扬水、红寺堡扬水、固海扩灌三大扬水灌区200多万亩农田灌溉的供水任务,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水源工程。近年来,先后组织对七星渠46座支渠口(直开口)进行了自动化量测水设施改造建设,有力促进了节水型生态型现代化灌区建设。但渠道大部分支渠口、水闸的监测及运行管理仍然依靠传统人工操作,水量计量不够精准,自动化覆盖率较低,信息化管理平台不完善,与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实施七星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可有效提高水资源调控管理水平,节约人力资源成本,促进灌区节约用水,对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造现代化生态灌区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水文和工程地质
(一)工程水文。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210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21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0.8米。
(二)工程地质。渠道沿线及主要建筑物工程主要地质岩性为人工填土、沙壤土、壤土、粉细砂等。
(三)地震烈度。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GB18306-2015),项目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
三、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建设任务。对七星渠老渠口以下的重点支渠口、扬水站等进行量测水设施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原有人工操作、人工值守运行调度管理模式改变为自动化、信息化运行调度模式,促进农业水价体制改革和现代化灌区建设。
(二)工程范围和规模。本次对七星渠桩号K29+570-K71+
800段的42座支渠口、13座扬水站、1处测水断面、4座渡槽等实施量测水设施及闸门自动化改造,控制灌溉面积21.34万亩,升级改造调度中心业务应用系统等。并配套完善古城、鸣沙管理所信息化设备设施等。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复核各支渠口、扬水站设计流量,优化闸门选型和数量。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布置。维持现状渠道及其建筑物布局,在现有支渠口、扬水站原址上改造并安装自动化、信息化量测水设施,配套安装4座渡槽视频监视设备,配套完善2个管理所信息化设施等。
(二)主要建筑物。
1.建筑物改造。改造七星渠桩号K29+570-K71+800段支渠口共42座,其中翻建1座,进水口翻建11座,均采用锥形进水口,进水口利用30座。在42座支渠口中,对灌溉面积小于400亩的12座支渠口,仅对启闭机设备进行改造实现自动化控制,渠道上设置测水断面及流量计测流。改造扬水站13座,其中在12座扬水站出水管道安装电磁流量计,在曹桥扬水站进水口安装量测水设施;改造老渠口测水断面1处。
2.调度中心建设及业务系统升级。升级改造管理处业务应用系统,配套完善2个管理所信息化设施等。
五、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
支渠口配套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30台(套),测水设施12台(套);扬水站配套安装测水断面电磁流量计17套,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1台(套);测水断面处安装量测水设施1套;盐池沟、单阴洞沟、双阴洞沟和红柳沟渡槽配套安装视频采集设备4套;40座支渠口、1座扬水站和1处测水断面采用太阳能供电,其余支渠口和扬水站均采用市电供电。
六、信息化建设
采用自建光纤和租用4G网络相结合方式,其中敷设光纤长1.05公里,建立信息传输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升级完善七星渠灌溉管理业务系统,实现工程自动化控制。
七、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按16个月控制。工期安排应妥善处理好灌溉与施工关系。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工程节能
(一)通过采取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及声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对环境影响的范围。
(二)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可降低新增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影响范围。
(三)主要在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采取节能措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保障节能节水效果。
九、工程投资
按2020年第四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57.16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通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解决。
十、工程管理
(一)自治区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主持竣工验收。宁夏七星渠管理处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实行“第三方”检测制度。宁夏水利工程定额和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仍由宁夏七星渠管理处负责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工程建设要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相结合,应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工程管理和节水技术培训,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五)工程建设期间,要按规定定期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水利厅。
附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七星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
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七星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 设
备 | 独
立 | 合 计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11.97 | 111.97 | |||
一 | 改造支渠口 | 90.96 | 90.96 | ||
1 | 翻建支渠口 | 6.95 | 6.95 | ||
2 | 改造支渠口(进口翻建) | 50.78 | 50.78 | ||
3 | 改造支渠口(利用) | 33.23 | 33.23 | ||
二 | 改造扬水站 | 21.01 | 21.01 | ||
1 | 扬水站进口改造 | 0.75 | 0.75 | ||
2 | 电磁流量计井 | 18.70 | 18.70 | ||
3 | 出水池改造 | 1.56 | 1.56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19.13 | 221.20 | 240.33 | ||
一 | 自动化测水断面建设 | 1.97 | 24.70 | 26.68 | |
二 | 扬水站电磁流量计安装 | 3.82 | 41.31 | 45.13 | |
三 | “单控”直开口远程控制改造 | 7.55 | 53.55 | 61.10 | |
四 | 防汛、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4.81 | 16.45 | 21.27 | |
五 | 管理所调度分中心建设 | 0.97 | 9.11 | 10.08 | |
六 | 闸控通信 | 1.08 | 1.08 | ||
七 | 业务系统升级及数据集成 | 75.00 | 75.00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9.60 | 307.96 | 317.56 | ||
第一至第三部分合计 | 140.70 | 529.16 | 669.86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5.62 | 5.62 | |||
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 | 146.33 | 529.16 | 675.48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56.82 | 56.8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5.13 | 15.13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8.03 | 8.03 |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27.73 | 27.73 | ||
四 | 其他 | 5.93 | 5.93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2.19 | 2.19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0.73 | 0.73 | ||
3 | 第三方测评费 | 3.00 | 3.00 | ||
第一至第五部分合计 | 146.33 | 529.16 | 56.82 | 732.30 | |
基本预备费 | 21.97 | ||||
Ⅰ | 主体工程投资 | 754.27 | |||
Ⅱ | 水土保持设计 | 1.54 | |||
Ⅲ | 环境保护设计 | 1.35 | |||
总投资 | 75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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