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河西片区苦咸水项目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汉延渠 大清渠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300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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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河西片区苦咸水项目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
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汉延渠 大清渠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24号
青铜峡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协调解决苦咸水项目青铜峡市河西片区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渠道的请示》(青水发〔2020〕13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要求规定,决定准予你局实施的苦咸水项目青铜峡市河西片区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工程输水管道采取水平定向钻方式从汉延渠K13+356处、大清渠K16+915处穿越。
一、为保护渠道和输水管道运行安全,穿渠水平定向钻出、入土位置,距渠道底部深度,管道穿渠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穿越处地质勘查结果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审定,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你局需与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宁夏渠首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且施工期间应服从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四、施工期间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应急预案报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备案。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完成后,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局与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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