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许可决定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河西片区苦咸水项目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汉延渠 大清渠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030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河西片苦咸水项目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

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汉延渠 大清渠批复

宁水审发〔2021〕24号


青铜峡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协调解决苦咸水项目青铜峡市河西片区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工程输水管道穿越渠道的请示》(青水发〔2020〕13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要求规定,决定准予你局实施的苦咸水项目青铜峡市河西片区水源连通(农村水源替换)工程输水管道采取水平定向钻方式从汉延渠K13+356处、大清渠K16+915处穿越。

一、为保护渠道和输水管道运行安全,穿渠水平定向钻出、入土位置,距渠道底部深度,管道穿渠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穿越处地质勘查结果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审定,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你局需与宁夏汉延渠管理处、宁夏渠首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且施工期间应服从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四、施工期间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应急预案报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备案。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完成后,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局与宁夏汉延渠和渠首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