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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3号桥跨暖泉渠的批复

索引号 640000017/2021-1029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3号桥跨暖泉渠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15号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建设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3号桥的请示》(贺交发〔2021〕16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规定,决定准予你局在暖泉渠桩号K9+404处翻建贺兰县洪广镇北庙村3号桥。

一、为保护桥梁和渠道运行安全,桥梁结构及布置形式、渠道防护加固、渠堤交通畅通、灌溉工程设施功能保障和安全防护、管理范围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审定。你局需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备案。

四、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五、工程完成后,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唐徕渠管理处

存档。

六、其它相关事宜由你局与宁夏唐徕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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