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供水管线穿越固海干渠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280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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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
工程供水管线穿越固海干渠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6号
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宁夏水投清水河公司关于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供水管线穿固海干渠的函》(宁水清司函〔2020〕26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要求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建设的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供水管道采取“开挖-铺管(外包砼)-回填-渠道砌护”方式从固海扬水管理处管辖的固海扬水五干渠25+480处,同支干0+445处,固六干4+032、4+738处,同心一干渠7+360处等5处渠道下部穿越。
一、为保护渠道和管道运行安全,管道穿渠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畅通衔接、建筑物恢复加固、安全防护措施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由你公司和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等规范要求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审定,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该工程在你公司与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开工,施工应服从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四、你公司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供水管道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备案。
五、该工程实施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时间由你公司和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协商确定。
六、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负责筹措。
七、工程完成后,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存档。
八、其它事宜由你公司与宁夏固海扬水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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