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苦咸水改水项目灵武市水源连通工程供水管道跨(穿 秦渠、汉渠、东干渠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0273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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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苦咸水改水项目灵武市
水源连通工程供水管道跨(穿)秦渠、汉渠、东干渠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1〕2号
灵武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宁夏苦咸水改水项目灵武市水源连通工程供水管线跨(穿)秦渠、汉渠、东干渠的请示》(灵水发〔2020〕263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复核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准予你局实施的宁夏苦咸水改水项目灵武市水源联通工程供水管道采取钢管桁架方式从秦渠K35+391处、汉渠K26+350处、东干渠K52+750处和黑二沟秦渠黑眼洞涵洞东侧(共4处)采取钢管桁架方式跨越,采取水平定向钻方式从汉渠K28+330处穿越。
一、为保护渠道和供水管道运行安全,跨越渠道钢管桁架结构,穿渠水平定向钻出、入土位置,距渠道底部深度,管道跨(穿)渠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宁夏骨干水利工程涉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0〕1号)、穿越处地质勘查结果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审定。你局需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局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局和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局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局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协商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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