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27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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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顾靖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河湖长制” 建设幸福河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河湖长坚定扛起生态保护、河湖治理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统筹兼顾、综合施治,推动全区河湖面貌稳中向好,黄河宁夏段水质连续八年保持Ⅱ类进出,水环境质量达到“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全区河湖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变。
一、持续健全河湖长制体系
持续健全完善基层河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建立了以自治区党委书记任总河长、政府主席任副总河长,市、县、乡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同级总河长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4329名,实现了河湖“全覆盖”和“应管尽管”。自治区人大颁布《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全面深化河湖长制 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方案》,制(修)订河湖长制工作交办、督办、通报、考核等工作机制,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职责清晰、规范运行、有序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全省域“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289名河湖检察长、381名河湖警长到岗协助河湖长履职。深化“河长办+部门”工作机制,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共同开展河湖长制暗访核查,定期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跨界河流水质不达标会商会议,推动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河湖长制考核纳入自治区政府效能考核体系,建立自治区河湖长制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市、县(区)进行正向激励,激发河湖长制工作内生动力。
二、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把水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要素、战略资源,持续完善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立由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自治区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区“四水四定”工作专题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事项。全区7个“四水四定”试点地区各项工作全面铺开。持续健全用水权收储、交易、分配、监管及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用水权交易流程,实现用水权交易全流程电子化,2024年全区开展用水权交易111笔、质押贷款21笔,涉及水量6656万立方米、金额2亿元,加快推动水资源向高效益领域流转。我区成为全国唯一省域水预算管理试点,“四水四定”创新实践案例入选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亮点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组高度肯定。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率先完成“十四五”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86,以有限水资源保障高质量发展水安全。
三、持续加强河湖岸线管控
持续夯实管理基础、重拳整治突出问题,推动河湖水域岸线“管住管好”。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划定成果全部纳入“一张图”管理,河湖管控边界全部明晰。全区有采砂条件和岸线利用需求的河道实现采砂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应编尽编”,科学强化河湖岸线分区管控。出台《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依法审批涉河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排查入库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各类涉河项目1.24万个,实现涉河建设项目清单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连年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压茬整治河湖“四乱”问题,黄河宁夏段全面禁种高秆作物、全面禁采,黄河生态园、黄河宫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清理整治,塞上江南博物馆侵占黄河河道整治入选河湖库“清四乱”典型案例。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推广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和砂石采运电子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
四、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农业面源、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控制减少河湖污染源,不断提升河湖健康指数。实施人工湿地、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缓冲带等项目建设,保障河湖水质稳定达标,全区地表水国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95%,22条主要排水沟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区累计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8座,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9.1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实施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扎实推进农用残膜回收,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4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2.5%、秸秆综合利用率92.16%、地膜回收率达到91.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1.6%。
五、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加大“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擦亮健康水生态底色。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大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第一单,2024年营造林、草原生态修复和荒漠化治理面积344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93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7.7%。制定省级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综合评价结果“一河一策”推动河湖治理落实落细。在母亲河复苏行动中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多措并举推动落实母亲河复苏行动任务,清水河干流保持全线贯通,沙湖生态水位保障率稳定保持100%。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自治区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印发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典农河成功争取水利部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渝河入选水利部幸福河湖优秀案例,银川市典农河、西吉县葫芦河、利通区清水沟治理保护经验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借鉴您提出的有益建议,持续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全面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环境,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让塞上江南更加秀美、生态底色更加靓丽。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0951-5552179)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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