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391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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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4〕59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晓涛委员:
感谢您对宁夏用水权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用水权改革助推先行区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实施用水权改革,通过“优化分配用水量、精细核定用水权、合理确定用水价、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监测监管体系”,推动水资源向高效益领域流转。
一、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
一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统筹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农业“三个百万亩”工程,融合水肥一体化、测控一体化、现代信息等先进技术,大力发展以滴灌、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农村部将青铜峡大型灌区整灌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试点。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发展高效节水农业581万亩,占灌溉面积的54%。二是持续优化种植结构。以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为主攻方向,合理控制水稻、瓜菜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种植规模控制在40万亩左右,优先保障“六新六优六特”产业发展用水。2023年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9,首次超过了全国平均值0.576,实现了农业灌溉用水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三是提升监测计量能力。5个大型灌区和2家农业用水单位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大干渠直开口和末级渠系计量设施改造力度,通过智能设备和互联网的融合,引黄灌区干渠直开口计量率达100%,全灌域连片实施渠系测控一体化和信息化工程,引黄灌区52%的干渠直开口实现测控一体化。四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定出台节约用水奖补办法,各地均制定农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自治区财政通过水资源税奖补资金等给予支持。17个县区制定水权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实现了“谁节水谁受益”。实行“骨干工程水价+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22个县(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全部达到运行成本。
二、深化工业用水权改革
一是强化工业用水管控。制定《自治区工业水效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大力推广运用节水新工艺、新设备,实施新一轮工业领域节水、循环用水、废水利用等技术改造。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累计淘汰低端落后产能460万吨。积极推进用水审计,99家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企业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1630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用水全部纳入计划管理,27家燃煤火电企业全部达到国家用水定额。二是大力建设节水企业园区。出台工业领域水务经理管理制度,发布节水型企业、园区地方标准,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9.2%,累计建成绿色园区12个、绿色工厂158家,1家重点用水企业、1家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工业水效领跑者,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7.6%。三是推广“零排放”技术引领工业节水升级。积极推进工业水重复利用、循环利用,全区新建热电厂生产用水基本采用城市再生水,新建火电厂全部采用空冷技术,23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宁东煤化工园区建成废水“近零排放”园区,苏银产业园“污水100%截流、中水100%回用”,中卫工业园区实现中水全配置。四是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出台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和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将再生水、苦咸水、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利用计划,实行非常规水源利用配额制。石嘴山市、中卫市、盐池县列为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银川市入选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宁东入选全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
三、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深化用水权改革
聚焦确权、赋能、定价、入市等关键环节,深化用水权改革,着力打造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资源配置新模式,推动水资源向先进生产力、高效益领域流转。
(一)强化政府统筹管控。一是严格总量管控。制定全区年度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和水量调度方案,落实非常规水配额制,明确非常规水利用目标任务,2024年下达各市县(区)年度非常规水指标1.5亿立方米、年度取水量指标71.03亿立方米,全区黄河主要取水口取水量61.695亿立方米,控制在分配指标范围以内。二是严格监督考核。2013年以来每年由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地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自治区对市县水资源税奖补、节约用水奖补、生态补偿紧密挂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力驱动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推动深度节水控水。三是精准核定用水权。全面完成工农业确权,将用水权确权到最适宜计量单元,逐村、逐户核定确权灌溉面积1058万亩,建立工业企业台账3701家,确权总量49亿立方米,实现用水权“总量管控、定额分配、适宜单元、管理到户”,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权体系。四是合理确定用水价。建立用水权价值基准,率先实行工业用水权有偿取得,驱动闲置指标退出和用水节约。22个县区全部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深化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将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取水计税环节由末端征税改为取水端征税,倒逼集中供水企业降低管网漏损。五是持续增强取用水监管力度。90%工业园区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12个工业园区开展区域评估,26个中型灌区全面规范取用水手续,完善水行政执法与综合执法改革的有效衔接,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凝聚依法守护水资源安全的合力。多部门联合推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和“三山”地下水井关停行动,依法规范整改取水工程1.93万个。
(二)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一是做活交易。出台《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打通区域间、行业间、用户间水权交易通道,打通水利厅用水权确权交易监管平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互联互通,用水权交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021年以来累计交易339笔、2.53亿立方米,水权市场活跃度、交易量等均居全国第一方阵。银川市、石嘴山市探索开展再生水利用交易试点。与四川省完成跨省域水权交易全国第一单,被水利部李国英部长称赞“是足以写入中国治水史的”。二是强化收储。2023年共收储闲置水权指标1432万立方米,其中1388万立方米水量经配置交易,用于解决工业和农业用水项目指标短缺的问题,有效盘活了闲置用水权指标。贺兰县、利通区探索开展了国有企业参与的工业用水权收储再交易,为各地全面推进用水权收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三是紧抓赋能。创新“金融+水资源”融合链接,印发《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四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个县区及宁东33家银行开展用水权质押、授信、贷款实际案例41笔,共发放贷款6.46亿元,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推进用水权改革“提质增效”,统筹推进水权、水价、水资源税改革,着力发展节水型产业,合理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大水权水市场培育,有序推进用水权收储、交易,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先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暴路敏,0951-5552127)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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