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7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388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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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
宁水答字〔2024〕50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57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关于提高我区中水利用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中水利用情况
中水被称为“城市第二水源”,开发利用中水既有利于缓解新鲜水的不足,又有利于减少污水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近年来,围绕提高中水利用水平,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健全中水利用政策机制。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印发“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四水四定”主要指标(2024—2027年)和重点任务,建立了“四水四定”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明确要求各市县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最低量,并纳入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率先发布省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出台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实施意见、节水评价技术导则地方标准,将中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与黄河水、地表水、地下水一并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水利厅、发改委、住建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办理取水许可时,新增项目用水优先考虑配置矿井水,矿区生产充分使用矿井水。自治区政府出台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将再生水价格由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由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节约用水奖补办法,明确对非常规水源利用达到年度最低利用量配额且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分档奖补,2023年,自治区奖补大武口区、盐池县、宁东管委会、灵武市、沙坡头区、利通区共计1000万元,进一步激励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
(二)加强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累计建成运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6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47.3万立方米,累计建成排水管网4357公里,较“十三五”末增长340公里。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推进管网更新改造、渗漏修复、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6.5%,位居全国第8。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污水厂,构建“厂—网—河”一体化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溯源追查和联合执法,消除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通知》,推进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优先发展工业与热电厂用水,重点保障河湖景观用水和生态补水,积极发展园林绿化及市政杂用用水。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3个工业园区排污的26个污水处理厂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累计建成投运人工湿地48座,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先后建成5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黄河干支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要水体省市界、重要水功能区自动监测“全覆盖”。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率先编制了省级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编制“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规划和“五市+宁东”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可研报告,谋划了一批中水利用项目,2021—2023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23亿元。督促各地市政、园林等部门通过布设中水取水点、绿化喷头等设施和配套运水车等方式,扩大中水利用途径,并确保在必要情况下优先使用中水,减少黄河水和地下水取用量。围绕破解城市中水利用管网配套难现状,以中水管网未覆盖区为重点,引进社会资本,积极开展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合同节水试点项目,年新增就地利用污水量50万立方米。开展“合同节水+水权交易”模式研究,在银川市、石嘴山市试点探索再生水交易。大力支持工业园区节水改造项目,推进统一供水、分质排水、废水集中处理回用,3年共支持低成本化改造节水项目15个,支持资金1.8亿元。
(四)推进中水利用试点先行。石嘴山市、中卫市、盐池县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石嘴山市投资12.49亿元,建成星海湖再生水补源工程等14个重点项目,建成再生水管网77公里,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946万立方米;中卫市投资1.25亿元,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再生水利用量达到680万立方米。盐池县完成投资1.56亿元,形成了污水处理厂处理、再生水厂提标、饮马湖表流湿地净化、德胜墩再生水水库调蓄、城北防护林高效节灌的再生水利用完整链条,再生水利用量达到377万立方米。银川市、固原市入选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银川市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共2.19亿元,建成中水利用项目4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率达58.5%;固原市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1.24亿元,建成中水利用项目3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率提高到35.7%。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被确定为全国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依托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建成西北地区、全区首家青少年节水教育基地—银川市节水主题公园、银川市青少年水环境科普馆,年参观人数达2万人以上,营造了再生水利用良好氛围,厚植节水护水理念。
二、下一步打算
我区属严重缺水地区,推进中水利用既是我区破解水资源短缺瓶颈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内在要求。围绕加快中水利用,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我厅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中水利用,推动构建中水利用新格局。
(一)加大项目支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实施中水利用工程,加快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加快中水利用管网、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大幅提高城市中水利用。在中水管网未覆盖区,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技术,推动生活污水就地就近回用。
(二)强化政策保障。修订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建立健全中水利用协调联动机制、财税支持机制、价格调节机制、考核监督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贯彻国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创新中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中水开发利用,推进中水交易试点,将处理达标稳定的中水置换出新鲜水用于交易,建立中水水权交易收益分配机制。
(三)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四水四定”重点任务,增大中水利用在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权重,要求各市县加大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进一步增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处张博容5552018)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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