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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4-00384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4〕54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顾靖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排水沟道水资源利用的提案》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快健全制度政策

加强和规范排水沟道取水管理是落实“四水四定”、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举措。针对近年来工农业用水户在排水沟取水不规范的问题,水利厅组织沿黄部分县区座谈研讨,深入到贺兰县、永宁县等5个县区,实地调查三排、四排等沟道26处取水泵站,调研取用沟水情况,分析近年来全区排水沟退水变化情况,查找入黄排水减少根源,剖析工农业用户取用沟水的原因,明确问题治理措施。制定印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排水沟相关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关键节点、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全面部署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推进重点区域整改

结合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水利厅加快推进贺兰县违规取用农业退水问题整治,督导贺兰县编制《贺兰县排水沟道取水泵站整治方案》,分类施策治理贺兰县境内125座沟道取水泵站,其中拆除27座,保留98座。保留泵站中,67座取水泵站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纳入台账管理;31座泵站作为应急备用泵站,对应急启用实施严格备案管理。指导贺兰县制定印发《贺兰县沟道取水管理办法》,对沟道取水申请、审批、备案及取水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加强取水设施监督和管理,保障取水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取用水行为。

三、全面强化排水沟管理

一是开展问题排查。水利厅全面组织引黄灌区13个市、县(区)水务局对管辖范围内排水沟道开展问题排查,摸清取水设施的建设、供水范围、供水对象(包括工业、畜禽养殖、农业及生态等),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共排查各类取用沟水泵站587个,其中取水用于工业的4个、用于河湖补水及生态林灌溉的10个,用于养殖业4个,用于农业灌溉的569个。二是实施分类治理。对沟道内违规取用水情况,根据排查的取水对象分类施策开展治理。工业取水口全面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农业取水口结合渠道供水条件、生态补水和抗旱应急需求,按照渠道覆盖空白区和补充灌溉区进行分类,经充分论证,确需保留的实行台账管理;畜禽养殖取水口原则上一律限期取缔;对于凡水质不能稳定达到用途要求的取水设施一律取缔。同时,已将利用沟水情况纳入到自治区用水统计中,不断强化沟水规范管理。

下一步,水利厅将进一步强化取用沟水管理,维护取用水秩序。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责任清晰、管理规范的排水沟监督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形成全面完整的监督管理台账。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作用,健全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二是加强计量监测。统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等,加快推进保留取用沟水泵站安装计量设施,具备条件的实现在线计量并将取水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平台,逐步实现“取用沟水必计量”。加密排水沟道县界监测断面,进一步明晰各县区间排水情况。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扎实推进引黄灌区排水沟道排查整治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排水沟道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对督查发现排水沟内违规取用水、打坝截水等问题,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河湖长制考核。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0951-5552270)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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