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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00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3-0038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A]

[公开]

                                   宁水答字〔202325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00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自治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我区合理布局水稻种植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宁夏地处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域,全境属于黄河流域,干旱缺水是最大的区情,经济社会发展高度依赖过境黄河水20年,随着全区人口增长,工业发展,用水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20年间,宁夏人口增加161.78万,城镇化率提高33.3个百分点,GDP增长13.4倍,工业增加值提高15.71倍,但全区总耗水量持续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自2006以来,伴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一批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取黄河水量逐年黄河水量20020.222亿立方米到20212.812亿立方米


水量增长12.67全区水的比例由0.57%增至7.29%2016年以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陆续通水,超220万人生活水源由地下水替换为黄河水生活取用黄河水量出现较大增幅,耗黄河水量从2002570万立方米增长到20217800万立方米,占全区总耗水的比例由0.15%增至2.02%。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自2003年起宁夏水利部门启动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工作,每年春灌前向人工河湖湿地补给黄河水,2021年,生态补水及城乡环境用水黄河水3.088亿立方米,占总水量8%

为满足城乡生活、工业、生态用水需求的增长,近二十年,自治区水利厅通过实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渠道砌护、泵站更新改造和加强用水计量等多项措施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并规划将300万亩扬黄灌区全部建成高效节水滴灌。2001年至2021年,农业灌溉面积由709万亩增加到1046万亩,增长47.5%;全区粮食产量由274.8万吨增加到368.4万吨,增长34.1%。而全区农业引黄河水量由76.21亿立方米减少到56.54亿立方米,降幅25.8%,相应农业耗黄河水占比99%下降到82.8%

2021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2025年全区水资源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要满足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以及生态建设等目标,存在较大水量缺口。尤其是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需大幅度扩大优质高产饲草种植规模,畜牧业生产需水将大大增加,必须由农业内部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充分挖掘节水潜力来解决。

强化科研支撑,健全地下水监测站网

积极协调联系国内水资源领域顶尖技术团队、科研院所,围绕灌区地下水生态平衡、水资源承载能力、地下水位阈值等关键性问题开展研究。会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先后完成《宁夏灌溉绿洲水生态平衡与节水工程实施布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四水四定”研究》,研究维持绿洲生态安全的合理用水量和适宜的地下水位,提出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要求下,土地利用、灌溉规模指导线。

根据中国水科院《宁夏灌溉绿洲水生态平衡与节水工程实施布局》(2020年)研究,近10年灌溉绿洲引黄水量中年均直接和间接担负生态功能水量达到27.3亿立方米,这其中既包括湖泊生态补水、生态林灌溉,也包括植被通过吸收地下水最终蒸腾散发所耗用的水量。灌区水稻面积虽然压减了,但自流灌区引黄水量仍能维持在50亿立方米以上,灌溉绿洲植被健康的地下水埋深控制在2.53.0米内,理论上水稻灌区生态不会受到影响。同时,水稻属高耗水作物,亩均用水定额是小麦的3.5大规模种植水稻既大量挤占有限的水指标,同时多补给的地下水也会由土壤无效蒸散发至大气中,无法充分有效利用。与精准实施生态补水、提升湖泊湿地水动力条件、维持基本生态水面、改善水体水质的直接作用相比,水稻补偿灌区生态的间接作用也非常有限。

2022年,水利厅印发《宁夏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构建灌区生态绿洲地下水位管控指标体系,确定灌区地下水最大埋深控制指标,对于盐渍化易发区,以逐步减轻盐渍化程度为目标,确定地下水最小埋深控制指标,维系灌区地下水生态,保障地下水安全。强化地下水监测,健全地下水监测站网,352眼监测井全部实现水位自动在线监测,开展月度水质监测,动态掌握地下水变化,为实现生态预警管控、保障地下水生态绿色健康提供监测数据支撑。正在开展地下水国控二期项目建设,新增地下水监测井291眼,进一步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建立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坚持“以水定地”,动态调控水稻种植规模

《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要求坚持以水定地”,以农业用水控制性指标为刚性约束,严控水稻等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水稻种植面积调整到20万亩促进适水种植、量水而行。水稻种植重点分布于中、重度盐碱地,主要布局在沙坡头区1.0万亩、中宁县0.8万亩、青铜峡市2.5万亩、利通区1.4万亩、灵武市2.5万亩、兴庆区1.0万亩、永宁县2.2万亩、贺兰县3.5万亩、平罗县5.1万亩20217月,我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各县区水稻确权面积为“四水四定”方案给定的2025目标值,即“十四五”末全区水稻面积压减到20万亩,对于水稻种植面积逐年压减过程中用水量缺口通过水量调度调节。

《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中明确“维持北部引黄灌区人工生态绿洲健康稳定,确保正常年份引黄水量不低于50亿立方米,平均地下水位控制在2.5米左右,保障生态绿洲不退化、生态林规模不减少”。保证灌区生态绿洲不退化,可根据年黄河来水量、各业发展灌区地下水位及其他因素,统筹确定、动态调整灌区水稻种植面积,确保水资源发挥出最大边际效应,有效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加强沟通联系,与贵厅联合调研各市水资源状况、水稻种植布局、灌区地下水位、盐碱地、农业用水管理等情况,找准各地实际存在问题,同时动态调整水稻种植面积的过程中强化地下水监测,保障地下水生态健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6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暴路敏5552127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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