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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2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658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A]

[公开]

                        宁水答字〔202229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32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就张杰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区中水回用力度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抓顶层设计。2019年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把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列入“区域节水开源”重点行动。2021年先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把再生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明确实行再生水等非常规规水资源配额制,划定了各市县非常规水利用最低约束线,倒逼再生水利用。

    二是抓资金投入。2019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3400万元,用于支持高等院校、中等学校、行政中心、居民小区等17家单位实施分布式污水处理回用一体化合同节水项目,年新增再生水使用量76.98万立方米,提高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

三是抓监督管理。再生水利用纳入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未达标向全区通报并责令整改。核定下达年度用水计划,优先考虑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再生水利用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写入了自治区《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鼓励和要求行政区和各类用水户加强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大项目支持。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2021~2025年)》编制宁夏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利用合同节水专项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在条件具备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实施分布式污水处理回用一体化工程推动再生水就地就近回用与相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加大对我区再生水利用支持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自治区节约用水奖补办法,制订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促进非常规水利用奖补机制,加大对再生水利用奖补,促进再生水利用。大力推行合同节水,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分布式污水资源化利用。探索推行再生水置换新鲜水进行水权交易,加大再生水在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权重,驱动再生水利用,落实自治区2025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的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630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水利厅节水供水处0951-5552020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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