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31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21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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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发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原县西河中型灌区西安镇调蓄水库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水利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实施了海原县西河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指导海原县“两手发力”建成西安供水水源工程,西河灌区被列为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试点灌区。
今年,水利厅争取将西安镇调蓄水库列入2025年全国小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100万方调蓄水库1座,已落实中央补助资金8029万元,工程建成后可有效解决西河灌区调蓄能力不足问题。目前,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
下一步,水利厅将指导海原县加快推进西安调蓄水库建设,早日完工发挥效益。同时,建议海原县严格落实“以水定地”要求,严控农田灌溉规模,加快扬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深度推进农业节水控水,提高用水效益和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7日
(联系人:曹春雨,联系电话:0951-5552257)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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