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8号 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19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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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焦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宁县实施城乡供水(黄河)水源替换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水利厅历来高度重视中宁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各类水利资金6.98亿元,支持实施了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小型引调水工程(全国第一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清水河治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项目,为中宁县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水利支撑。
水利厅积极指导中宁县城乡供水水源替换工程前期工作,主动协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支持该项目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中宁县推进项目实施,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公共供水水质检测,抓好供水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厅明确,根据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帮扶指导中宁县做好康滩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新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建设等工作。
下一步,水利厅将继续指导中宁县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建议中宁县:一是对项目工程布局、水源方案比选、取水可靠性等内容进行深化论证;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提前落实工程建设穿越公路桥梁、占用水源地保护区许可等前置要件,同步推进项目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要件办理;三是进一步拓宽城乡供水工程筹资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两手发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朱旭东,联系电话:0951-5552019)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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