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17/2025-00507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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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答复的函
吴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嘴山市河东地区红崖子山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水利厅统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救灾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共计1300万元,支持平罗县实施了红崖子山二道沟防洪治理工程。该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完工,主要工程措施为建设导洪堤、岸坡砌护、拦洪库清淤等,综合治理沟道长度4公里。通过防洪工程建设,归顺了二道沟洪水,打通了行洪通道,将洪水导入红崖子拦洪库后,经都思兔河下泄至黄河,基本消除了标准内洪水对下游及周边地区的威胁。
2024年,水利厅指导平罗县水务局编制了《平罗县河东地区红崖子山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并获得发改部门的批复,主要治理内容为新建红翔沟、二道沟、王家沟等行洪沟道13.4公里,扩整二道沟滞洪区,新建拦洪池4座,清淤拦洪库5座。估算投资1.39亿元。水利厅已经将其中3条山洪沟道治理内容纳入2026—2030年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中,指导平罗县水务局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2024年,根据红崖子防洪工程受损情况,下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维修二道沟沟道护底,新建沟底防冲截墙、丁坝,维修下马道拦洪库出水口等,消除区域防洪安全隐患。2025年下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80万元,支持开展红崖子山区域山洪沟道及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下一步,水利厅将持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提升区域防洪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16日
(联系人:杨晓东,联系电话:0951-5552138)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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