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5号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376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4〕53号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5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立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峡门供水工程供水能力进行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改善沙坡头区香山兴仁片区输配水工程设施,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水利厅大力支持沙坡头区兴仁扬黄灌区改造及灌区调蓄水设施、供水工程等建设,不断完善骨干配套水网,提高供水保证率。2019年,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700万元,支持建设沙坡头区兴仁扬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于2020年5月完工并投入使用。2024年,落实国债资金11970万元,支持建设兴仁扬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落实国债资金9400万元,支持建设看透山调蓄水库工程,工程预计2024年底完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沙坡头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灌溉用水保障率。
针对实施峡门水库供水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建议沙坡头区进一步论证对所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完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细化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建设内容等,整合涉农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水利厅将在项目资金争取方面予以对该项目申报大力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3日
( 联系人:曹春雨,联系电话0951-5552284)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