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1号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4-00375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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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4〕43号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1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永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彭阳县北部灌区配套工程(引黄入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彭阳北部涉及王洼、草庙等7个乡镇7.8万人45万亩耕地,光、热、土地等资源丰富,种养殖特色明显,是彭阳县粮食主产区。引调黄河水入彭阳县是解决彭阳县北部水资源不足和城乡饮水抗旱应急备用水源问题,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 是彭阳县北部灌区配套工程(引黄入彭)已纳入自治区现代水网规划。我厅先后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及相关部门,深入比选论证工程引水条件、方案布局,专题研究工程建设必要性、实施可行性、运行经济性及工程建设水资源论证、取水指标解决途径等关键问题。
三是自治区领导非常关心和重视此项目,陈雍主席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技术方案、水指标解决途径、资金筹措和争取方向,最终确定将何家沟水库作为取水水源,通过2级加压泵站,管道输送到田间调蓄水池;水指标暂时由固原市统筹解决;水利部门负责骨干工程,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田间工程建设和资金筹措,确保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下一步,我厅积极争取将该项目作为新建中型灌区项目,上报水利部争取资金支持,继续指导彭阳县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可研报告修编和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审批,协调固原市细化黄河水取水指标分配方案,推动尽早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同时,指导彭阳县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推动工程早日开工。
最后,感谢您对宁夏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5日
(联系单位:水利厅规划计划处陈金蛟0951-5552159)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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