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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660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A]

[公开]

  宁水答字〔202258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涛代表

  您提出关于实施金凤区现代化示范灌区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我区已在利通区、贺兰县等15个县区开展试点,切实推动水利升级转型,实现发展方式、治水方式、用水方式、投入方式大转变。目前,金凤区已将农业供水一并纳入“互联网+城乡供水”,实现“城乡水务+农业供水服务”一体化,我厅从项目、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水利厅指导金凤区开展现代化示范灌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改造284条,砌护总长80.53公里,安装测控一体闸门共85处,支沟治理1条,清淤沟道长4.7公里,建筑物改造10座,以及建设金凤区灌区水利信息化平台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467万元。

三是坚持骨干与田间相结合,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按照自治区实施“三个百万亩”高效节水农业工程,同步实施田间高效节水工程,形成以灌区地形图为基础,叠加耕地地力、种植结构、水网布局等信息资源,整合适时监控、用水调度、费用计收、灌溉管理等功能模块,建设用水数据库的灌区一张图,实现运行管理可视可控的数字灌区。

四是水利厅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支持工程建设,农业农村厅同步实施田间高效节水工程。建议金凤区落实中央“两手发力”治水要求,充分利用好《水利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水利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等金融支持政策,盘活水工程和水资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行水利设施“投、建、管、服”一体化,推进灌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829


联系单位: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陈金蛟  0951-5552159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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