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11385 | 文号 | 宁水答字〔2021〕3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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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A类]
[公开]
宁水答字〔2021〕37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孙莉荣等代表:
感谢您对黄河流域退耕还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黄河流域退耕还湿的补偿政策意见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全面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坚持以黄河大保护大治理为核心,大力实施“四水同治”,着力加强岸线管控,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进Ⅱ类出,15个国控断面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3.3%,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治,我区河湖长制工作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全区河湖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生态成果,对生态建设工作越来越肯定和称颂。
一、关于提出的三个问题
(一)黄河滩地人为开发问题。滩地垦种方面,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组织开展了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调查整治工作。经全面摸排,黄河宁夏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23.65万亩,其中,确权耕地3.79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45万亩、一般耕地2.34万亩),高秆农作物种植4.4万亩,对黄河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今年春耕,我厅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黄河宁夏段河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禁止在黄河主河槽范围内种植任何作物和林木,禁止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禁止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增确权耕地、新增一般耕地、新增农作物种植面积和新建建设项目、住房及相关设施,沿黄10县(市、区)河道管理范围高秆作物大面积减少。岸线管控方面,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已全面划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告,先后组织开展“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清河行动”等多次“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着力维护母亲河生命健康。累计排查黄河干流“四乱”问题328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黄河干流宁夏段河道采砂全面禁停。灵武市黄河岛别墅、贺兰县长河湾度假中心、中卫市欢乐岛、青铜峡黄河岛生态园、永宁县宣威生态园等一批影响黄河行洪、生态安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效消除了防洪隐患。
(二)滩地种植水体污染问题。入黄排水沟治理方面,黄河水体污染主要来自沿线入黄排水沟。近年来,特别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主要入黄排水沟治理全面加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工业企业排污强制性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直排口也全面规范,全区3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3个工业园区废水全部实现集中收集处理,取缔封堵了58个入河湖沟工业企业直排口。总体来看,全区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改善明显。2018年,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入黄口Ⅲ类以上水质只有2个,占比仅15%,劣Ⅴ类水体有6条,占比达46%。2020年,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入黄口水质全部达到Ⅳ类以上。农业污染源方面,突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水产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区河湖流域市、县(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6%,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关闭搬迁了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黄河、滩地全面禁止渔畜养殖。
(三)黄河生态保护问题。湿地保护修复方面,2016-2019年中央财政共投资7910万元湿地保护恢复补助资金,在宁夏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退耕还湿试点工作,共完成退耕还湿8万亩。2020年、2021年中央财政共投资4000万元湿地保护恢复资金,在银川黄河河滩重要湿地和平罗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开展退耕还湿,每亩一次性补偿1000元,共完成退耕还湿4万亩。协同推进湿地面积增补等工作,增补后全区湿地面积为311万亩,全区湿地保护率达到55%。水土保持方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岸上岸下、山上山下统筹推进。编制《宁夏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继续以南部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为重点,持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2.2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57%。实施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绿网提升等工程,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8%,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5%。入黄泥沙由上世纪的1亿吨减少到2000多万吨,为缓解黄河中下游河段“地上悬河”问题,构建西北、华北生态安全屏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关于提出的一项建议
黄河河滩地种植问题的成因主要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印发《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鼓励群众治理开发农村“四荒”,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其中荒滩在我区主要是黄河河滩地,群众自发开荒种植。推进黄河滩地退耕还湿和统一管理,可以有效遏制黄河滩地乱占乱建问题,保障黄河行洪安全,维护黄河水环境质量。2019年起,银川市、吴忠市已分别开展黄河滩地回收工作,银川市收回沿黄4县(区)河滩地18.97万亩,吴忠市收回黄河青铜峡段河滩地9500亩。自治区目前明确的黄河滩地退耕政策是,从2021年起,黄河宁夏段主河槽范围内禁止种植一切农作物,主河槽与河道管理范国线间禁止种植高杆作物,非基本农田、非确权地、非耕地禁止种植农作物,基本农田、确权地、一般耕地可以种植农作物。根据自治区党委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年-2025年)》中,到2025年,重点在黃河沿岸完成恢复湿地(退耕还湿)36万亩、保护恢复湿地107万亩,对不满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退耕还湿地,要求各市、县(区)财政自行补助开展退耕还湿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河湖岸线监管。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从严审批涉河湖建设项目,严控开发利用强度。完善“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治理机制,将清理整治范围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持续开展河湖岸线利用专项整治,依法治理黄河河道及滩地被占问题。推动黄河立法,统一调整流域水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环境修复、水文化发展等关系,推动黄河治理保护。
二是协同抓好水污染防治。坚持水中问题岸上治,紧盯工业企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三个重点,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工业排污许可制度,推进排污权改革,推动实现排污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发展绿色化。全面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短板,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长治久清不反弹。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河湖水环境,确保黄河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三是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扭住改善生态环境这一现实需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继续以南部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为重点,持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减少入黄泥沙,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建立河湖生态流量管控责任机制,加强生态水量调度,确保重要河道不断流。大力开展美丽河湖、示范河湖创建,实施河湖生态修复与滩区综合治理,分期分批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样板河湖。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8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0951-5552275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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