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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17/2021-0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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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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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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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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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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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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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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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宁夏卫宁北山(贺兰山余脉)南麓防洪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非常重视卫宁北山(贺兰山余脉)南麓防洪工程建设工作。2010-2019年,我厅先后筹集资金6500余万元,通过治理涩井沟、第一排水沟、黑山嘴沟、井梁子沟、石墩水沟等5条中小河流和山洪沟,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逐步构建卫宁北山(贺兰山余脉)南麓防洪体系。
为了全面系统建立完善卫宁北山南麓防洪体系,2017年我厅组织编制了《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卫宁北山(贺兰山余脉)南麓防洪体系纳入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2020年水利厅又修编了《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编)》,规划通过治理卫宁段黑山嘴、石墩水、涩井沟、井梁子、大佛寺沟、石空沟、罗家沟、张裕沟、新寺沟、枣园沟、太阳梁沟、破石沟以及红崖沟等13条中小河流和山洪沟道;新建黑山嘴、石墩水、涩井沟、井梁子、张峪沟等拦洪库;疏通整治第一排水沟,新建防洪堤、防汛路,构建“导、拦、泄、排”工程体系,全面提高卫宁北山南麓区域防洪标准,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实现洪水风险的分担和资源的调配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
水利厅已将全部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下一步水利厅将积极争取资金,争取将《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修编)》规划项目及早实施发挥效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