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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5-06-16 阅读量:

主要职责:

1.协助厅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各部门工作。

2.负责厅机关公文档案、党务政务公开、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管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印鉴。承办水利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组织自治区对厅效能考核工作,承担厅效能考核工作,承办水利厅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组织水利宣传、水情教育、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水利厅电子政务和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相关工作。

5.负责水利厅召开综合性会议、厅党委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协调水利厅重要活动,负责厅机关会议计划和重大调研计划管理工作。承办厅重要接待工作。

6.组织综合性和重大水利政策的研究拟订。组织草拟厅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

7.负责厅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厅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协调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厅机关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厅机关值班工作。

8.负责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9.负责水文化建设和组织水利史志、水利厅大事记编写工作,协调指导各专业史志编写工作。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951-5552201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调度中心A121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负 责 人:宋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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