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 索引号 | 640000017/2026-00263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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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 有效性 | 有效 |
2026年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2026年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锚定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加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全力防范化解水利建设领域重大风险,坚决守牢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底线,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工程运行管理能力水平,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1.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投、建、运、营一体化建设管理,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模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参建单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根据水利部上位法修订进程同步修订完善建设管理有关制度。按照水利部工作安排做好新建重大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推动建立“竣工即确权”机制。
2.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调度督导、建设进度跟踪和分析研判、节点控制。推动具备开工条件的重大水利工程依法依规开工建设。持续推进“两重”标志性工程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等现代化灌区、防洪抗旱减灾、城乡供水保障、水生态修复、数字孪生新建续建项目建设,确保年度计划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引调水、水土保持、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督促指导已完工的水利工程及时验收。对建设进度滞后、批复建设内容未实施、完工后未及时验收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大协调督办力度。
3.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有关部署,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督导,全面压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三个责任人”责任。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法人编制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结合数字孪生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加强汛期施工营地管理,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将施工营地防汛责任落实到项目部、施工班组和每位工人,切实做好营地选址安全论证、安全隐患排查、灾害预报预警、转移避险救援等工作。做好汛情通报和应急处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险情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措施,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情况动态管理,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4.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能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按照《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宣贯,持续巩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项目法人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要求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及单元工程等及时进行质量检测。根据水利部质量考核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年度水利工程质量评价工作,针对近两年来新颁布出台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培训,做好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解读,保障相关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服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效能提升。
5.持续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督促指导各地严肃查处违法招标、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真核查审计、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聚焦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案件查办,完善制度规范。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宁夏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功能,加大不良行为公示力度,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强化信息报送,督促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推送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等有关信息。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根据水利部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规范资质资格管理,依法依规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审核。规范实施涉企行政检查,配合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启闭机生产单位开展行政检查,开展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营造风清气正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6.保障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风险。指导项目法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企业工程款;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总包代发等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强培训宣传教育,配合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治理欠薪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社部门开展治理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配合推进水行政执法“守敬”行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推动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取得新实效,扎实做好水利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
7.加快推进发展水利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推进水利工程数字孪生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数字孪生的指导意见》,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为目的,推进工程数智化建设。推进实现数字孪生工程与实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配合水利部推进智能大坝试点工作。根据水利部加快健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有关工作要求,探索建立适应水利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配合做好乡村振兴水利建设保障工作,持续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
8.做好在建工程现场管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工作,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在建水利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整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严禁文物评价等手续不全开工建设。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项目法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六项机制”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委会提出的强化高风险作业管理相关要求,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开展洪涝、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大风等灾害的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牢水利安全生产底线。
二、不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9.不断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全面落实堤防、水闸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项安排部署,协调配合推进相关工作。推进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应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完善水库调度规程(方案)、水闸控制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和险情处置方案,强化巡查及值班值守。严格病险工程限制运用,严防溃坝事件发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汛前紧盯水库大坝、溢洪道、堤防险工险段、穿(跨)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积极推进水库清淤。抓好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做好危害治理及监测等工作。
10.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对新鉴定出的病险水库,按照“随病随治”的原则,及时除险加固。依规合理妥善实施降等报废,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高质量完成建设项目。做好运行管护,管好用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1.持续推进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全区水库矩阵平台投入运行,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通过矩阵平台规范水库管理运行。推动全区水库管理数字化转型,促进管理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协同集成、技术迭代创新。
12.全面提升堤防水闸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完成工程基础信息填报和更新。加快在堤防运管信息系统中补充完善特征水位、关键断面高程等基础信息。根据水利部工作安排推进数字孪生水闸建设先行先试。持续抓好数据治理,完成堤防、水闸工程底数和空间位置数据核对,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落实“一数一源”。实施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落实常态化安全鉴定工作机制,提高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和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逐步全面解决存在的病险问题。
13.夯实运管基础,聚焦能力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水利设施的命名、更名管理。推动健全重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探索推进专业化养护主体培育,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促进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强化制度制定执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探索推进已建工程安全监测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及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应用。
三、加强党建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4.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水利部各项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
15.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从紧、抓早抓小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排查,规范权力运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纠治“四风”,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廉洁队伍建设,强化专业能力培训教育,推进“党建进工地”,努力把每一项工程都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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