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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5-00162 文号 2025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5-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水利部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强化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全链条安全治理,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为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各单位和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督促实施到位;制定水利厅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水利厅明确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推动落实,宣传解读水利工程建设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作为治本攻坚重中之重,切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审核销号机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六查”责任倒查和“查改督销”闭环管理制度。

三、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逐级落实到具体工程、具体设施设备,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米”,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水利安全底线。

四、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综合监管和业务部门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业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在持续抓好为基层减负赋能的同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提醒、工作建议和指导帮扶等手段运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培训,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

五、深入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厅属相关单位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将“六项机制”贯穿水利工程管理全过程,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2025年底前总体实现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运行工程全覆盖的要求,全力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指导帮扶,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单位实行重点指导和调度。水利厅依托“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六项机制”推进情况、厅属各单位“六项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定期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状况。

六、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项目法人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和油库仓库、施工营地、员工宿舍、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三违”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进行曝光,强化执法和信用惩戒。

七、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扎实开展“河湖库固堤行动”,加强监督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聚焦水库、淤地坝、堤防、蓄水池“四类工程”,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运行管护,推进除险加固,提升应急能力。水闸、渠道、泵站、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工程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挡水、泄水、进水、输水建筑物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检查,密切关注工程运行状况,定期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平稳运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采砂行为。严格水利风景区认定复核,重点关注玻璃栈道、浮桥吊桥类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加强水利设施水(冰)面管理。

八、强化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安全生产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勘测设计和成果技术审查,强化对总承包、现场设代、勘测设计外业作业等现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水文监测安全生产管理,紧盯设备运行、涉水作业、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项目建设、对外服务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加强水利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对试验场地和大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用火用电作业、野外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整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所属高层建筑、办公场所、水博馆、校园、自建房、外包外租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燃气、电动自行车、动火、用电、消防通道等部位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小部位”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办公场所、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基层站所、贺兰山东麓滞洪区域临时用房等四项安全风险点,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持续落实水利系统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疏散逃生演练,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十、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标准体系。修订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利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清单。推进水利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督促厅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编制水利工程施工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六项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

十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工程维修养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2025年底前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保尽保,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服务作用。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按时限要求开展预案演练。

十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三、深入基层持续开展帮扶指导。水利厅组建“六项机制”帮扶指导组,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覆盖、点对点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每月线上指导各单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扎实开展帮扶指导工作。聚焦增发国债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前提前介入,深入施工现场,宣讲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正面、负面“双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六项机制”建设等,提升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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