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全区水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索引号 | 640000017/2023-00333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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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
有效性 | 有效 |
2023年全区水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推进水利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水平,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水利公共基础服务能力
(一)规范云网等公共资源能力建设。
1.规范云资源统筹管理。印发《进一步规范水利公共云平台资源管理的通知》,制定《宁夏水利公共云平台资源办理操作指南》,启动线上办理水利公共云资源业务,规范水利公共云平台资源管理和办理流程。加强上云应用系统管理,完善云资源台账,定期开展云资源安全排查。组织现有水利公共云平台应用系统向政务信创云稳步、有序、安全迁移适配。
2.规范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印发《关于切实规范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管理,组织开展网络带宽资源利用率自查和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外网清理、整合。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准入、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资产管理等安全运行管理,为网络安全运行提供支撑。
3.加强水利监测感知体系建设。开展全区水利监测感知体系建设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业务类型和数据属性归口,规范数据标准,统一数字化设备数据传输协议。按照统一数据环境、标准、存储、处理、交换、使用等“六统一”原则,加快构建全区统一的物联网采集平台。加强小型小库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水利视频资源向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交换平台。基于数字孪生省级试点任务,开展水利监测感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年度任务落实。
4.加大新技术应用推广。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大信息化项目数字化更新,逐步开展IPv6和5G新技术应用推广,提升网络安全支撑能力。完善和优化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开展自动监测站点更新改造,逐步推进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在水利行业的应用,提升山洪灾害监测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汛期前水利卫星地球站和卫星小站汛前安全检查和应急通信演练。
(二)加强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建设。
1.规范统一身份认证。深入推进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工作,加强水利系统各应用用户体系管理。完成水慧通平台用户体系及单点登录系统与自治区“宁政通”对接改造;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已建系统用户体系与水慧通平台对接工作。
2.规范统一电子证照。规范取用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等电子证照的制证、管证、用证、鉴证流程,实现电子证照自动生成、统一制发等“一站式”办理。
3.规范统一电子印章。根据《水利厅机关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做好电子印章制作、颁发、保管和使用。结合信创项目的实施,逐步推进电子签章系统国产化替代,确保电子印章规范性、严肃性及安全性。
二、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
(一)规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水利部《水利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要求,依据各单位权责清单和核心业务,依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按要求全量编目、汇总审核,形成全区水利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二)完善政务数据管理制度。印发《宁夏水利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水利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编制《宁夏水利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实现水利数据资源高效率配置、高质量供给。
(三)做好行政审批系统互通。持续推进“宁夏水利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审批事项监管、审批事项风险预警、审批事项事后反馈等功能,加大系统应用推广。
(四)做好“审管联动”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三、提升行业管理数字赋能建设
(一)加强信息化规范管理。
1.健全完善信息化制度体系。结合国家、水利部及自治区等信息化政策,组织对近年来我厅出台的涉及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查审批的制度办法开展清理调整,梳理完善我区水利信息化制度体系。根据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制度管理的新要求,同步组织开展我区水利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水利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机制,严把项目审查和验收关。开展水利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快政务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选取代表性水利信息化项目纳入水利工程项目专项稽查范围,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行为。
3.推进信息化资产管理。加强水利信息化统计,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利网信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和各类信息化资产摸排工作,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管理,摸清全区水利信息化资产底数,形成信息化资产“一本账”。
(二)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
1.继续推进省级试点先行先试。编制完成数字孪生流域(“四预”体系)建设宁夏省级试点项目需求分析等要件,按程序开展审查审批工作。搭建数字孪生平台,完成数字孪生省级先行先试年度节点任务。
2.加快推进数字孪生灌区建设。选择宁夏青铜峡1处灌域、宁夏隆德县渝河库井灌区推进数字孪生灌区试点建设,推动灌区现代化改造、骨干供水网络、抗旱调蓄水库建设,配套完善在线供水计量设施,切实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
3.协同推进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加快《宁夏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方案编制,结合水网联合调度等业务需求,提高水网智能化管理调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推动行业数字化应用。
1.提高水资源管理效能。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省市县三级贯通,实现数据共享。持续推进宁夏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等整合集成,提高水资源管理效能。
2.提高防洪“四预”能力。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山洪防御“四预”系统上线运行,完善配套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积极推进系统向基层延伸应用。
3.打造智慧河湖监管体系。切实发挥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支撑作用,强化视频动态监控、卫星遥感解译、无人机巡测、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河湖智慧监管水平。持续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数据,加强河湖划界数据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解译、无人机巡测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发现、处理乡村河湖“四乱”问题,强化河湖岸线管控。
4.提升水利工程监管效能。优化完善宁夏水利工程建设协同工作平台功能,运用BIM技术进行设计施工管理,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持续推进宁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一体化管理平台运用。
5.深化水土保持系统应用。加快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推进“数字流域”维度的治理模式初步探索和水土保持治理智能化管理,加强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分析共享,全面提升高新技术融合应用能力和监测数据智能管理水平。
6.加快水文现代化提档升级。以现有测站设施设备为基础,结合测站水文监测要素、流域水沙特性等,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 23 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测验河段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国家站网设施设备,提升水文测报自动化水平。
7.深化数字化典型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行政审批管理、用水权改革、地下水管理、工程建设智慧化管理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总结经验和模式,形成一批典型数字化应用案例。
四、加强政务运行数字化能力建设
(一)加强水慧通平台应用。强化水慧通平台公共运行支撑能力,完善电脑端和手机端功能,持续优化服务能力,保障公文管理、督查督察、绩效评估、服务保障等日常应用场景支撑。
(二)加快宁政通APP推广使用。加快推进水慧通与宁政通深度对接,完成水利各应用系统单点登录、用户体系改造,持续推动水利数据、信息化成果向自治区融合、共享。7月底前完成宁政通APP水利成果展示模块上线;10月底前完成宁政通水利系统用户授权采购,持续保障宁政通推广使用。做好自治区数字政府年度考核工作。
(三)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建立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国产化设备、正版软件的应用,规范软件安装、卸载及升级维护流程。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台账,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年度报告制度,推动软件正版化全面落实。
(四)持续深化信创应用。按照自治区和水利厅有关信创应用替代计划,加快重要系统、重要设备信创建设,全力推进2023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提升水利领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可控水平。
(五)提档升级视频会商系统。持续完善和规范水利视频会商系统制度。对照标准规范,加快系统设备更新换代,特别是关键设备、配件,防止系统设备带病运行。加大人员培养和培训力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水利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一)守牢网络安全底线。
1.夯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水利厅党委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加强网络安全网络化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网格员队伍。落实每半年和年度网络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优化网络安全责任制绩效考核,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2.强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网络、重要系统、重点设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优化统一日志分析、流量安全分析及风险威胁感知能力。常态化开展每月漏扫加固,加大各类安全隐患信息告知通报,强化跟踪指导整改清零。
3.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2023年网络安全风险排查专项活动,通过技术检测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4.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2023年水利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加强全国“两会”“亚运会”“水利防汛”等重要时段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7×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按程序规范、及时处置网络安全应急事件。
(二)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制度。
制定2023年水利系统等级保护计划,有序规范开展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等工作,做到应备尽备、应测尽测、应整尽整,第三级以上系统测评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要求,保障人员、资金、技术等投入,持续推动信息系统上云系统等保测评工作,新建系统“先等保再验收”。
(三)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
认真贯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关政策规定,以核准认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为重点,制定水利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实施方案。实行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落实运行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在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突出保护重点,强化日常监测、技术防护、应急处置等保护措施。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积极推进落实国产化替代工作,规范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安全管理。
(四)开展商用密码应用评估。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宁夏子系统、宁夏水利业务网等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做到评估工作规范、程序合规、要件齐全,并按要求报自治区密码管理局和公安机关备案。
(五)加强运维服务管理。
统筹水利公共基础环境、网络安全、数据中心运维服务管理,保障水利公共运行安全、稳定。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规范水利信息系统、网络运行等第三方运维服务管理,进一步明确运维责任、运维内容、运维边界。建立运维质量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切实保障运维质量和效果。加大运维人员安全审查及保密管理。加强运维工作日常管理和资产管理,做到资产清、责任明。
(六)加强人员素养提升。
1.加大信息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年度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信息化思维和能力。加强网络安全与业务工作融合,常态化分批分行业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安全检查、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围绕网络安全“四法一条例”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安全培训、知识竞答、宣传引导等,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网络安全素养。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培训。
2.加强水利舆情监控能力。紧盯水利重点舆情发生发展过程,健全水利网评员队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水利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完善水利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日常舆情监测预警、突出快速处置、全媒体舆论引导等工作,对突发舆情事件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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