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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223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厅党委决策部署,聚焦水利中心工作,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全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加强审计监督

(一)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凡离必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水利厅对离任的厅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全部进行审计,对任期3年以上的行政主要领导按照20%比例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厅属单位对离任的所属所站(企业)行政主要领导全部进行审计,对任期3年以上的所属所站(企业)行政主要领导按照20%比例进行任中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

(二)聚焦水利建设管理,强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结合资金额度、工程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对工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物资采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水利项目和专项资金实施专项审计,全年至少完成2个(项)水利项目或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针对难点堵点,组织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对2021年度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市县区水务局实施的水土保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清水河防洪治理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至少选取1个重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四)紧盯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厅属各单位负责的水利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要向水利厅提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书面申请,由水利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承担相应审计工作,全年完成陕甘宁盐环定扬黄续建宁夏专用工程、红寺堡扬水一至五干渠更新改造工程、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2019年惠农渠节水改造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五)加大整改力度,抓实抓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水利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制度》规定,以整改台账为抓手,压实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实行责任到人到岗和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对审计署、审计厅审计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唐徕渠管理处等8个单位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采取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效果,确保审计问题按时整改落实到位,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加强审计管理,有效发挥监督合力

(一)积极配合和服务保障各级审计监督顺利完成。水利投资大、项目多,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及水利厅必将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资料提供、沟通协调、解释说明、服务保障、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各级审计顺利完成。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水利厅将审计工作开展、审计任务完成、审计意见决定的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以促进审计目标任务完成落实。

(三)加强审计监督指导。水利厅将组织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提高整改质量,对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有效运用审计成果。各单位要加强同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监督合力和效能最大化。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监督服务能力水平

(一)提升审计人员实操能力。采取“以审代培”、“交叉审计”方式,积极运用其他审计方式方法,抽调厅属单位审计人员参加各项审计工作,通过业务参与和实践,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二)积极开展审计业务培训。按照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要求,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水利部、内审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政策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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