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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17/2022-00206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智慧水土保持建设,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政策体制机制,夯实水土保持发展基础,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20平方公里。依法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持续推进遥感监管和信用监管,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淤地坝全年安全运行无事故。推动数字水保建设,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一、依法严格监管人为水土流失

1.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宁夏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方案审批、跟踪督查、验收报备核查等各环节要求,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围绕能源、交通、水利、农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树立“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意识,落实行业水土保持监管责任。持续开展监管履职督查,压实基层监管职责。

2.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抽查数量不少于100件,开展审查审批质量评价管理。加大在建项目现场跟踪检查力度,自治区检查项目不少于30个,设区市检查项目不少于批复在建项目50%,县级检查项目100%。探索开展引进第三方参与监督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加大自主验收核查力度,自治区核查项目不少于20个,设区市核查项目不少于报备的30%,县级不少于报备的50%。以方案编制、方案实施、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单位为重点,持续开展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3.加强对工业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工业园区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服务,督促入园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和监理、监测、缴费、验收等规定,确保园区内水土保持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聚焦“是否造成水土流失、是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组织开展好年度水土保持全覆盖遥感常态化监管,做好水利部下发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认定、查处和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密开展不少于一次全覆盖遥感监管,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畅通水利部和自治区遥感监管信息共享渠道,提高工作效能。

5.着力抓好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建立完善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2020年-2021年遥感监管发现问题第一季度整改销号,2022年遥感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实施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专项整治,按要求整改完成水利部督查、自治区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坚决整治“灯下黑”问题。

6.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水土保持审批与监管、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开展水土保持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活动,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二、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7.抓好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落实。自治区年初将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分解到市、县(区),督促指导市、县(区)政府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督促协调有关部门,逐级压实责任,落实防治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全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

8.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指导。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要求,制定推进方案,采取“调度+督查+通报”的方式,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计划执行、建设管理、质量安全及竣工验收等全链条监督检查,压茬推进。力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规模达到3.2亿元,实施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整治和淤地坝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60项,建设水平梯田7万亩,年内完成中央投资85%以上,完成建设任务90%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5平方公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台账,监督整改完成各类督查、审计、巡视反馈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9.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型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全区小流域划分成果。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结合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持续推进生态经济型小流域建设,编制宁夏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和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加强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

10.抓好淤地坝工程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淤地坝技术规范》,新建大中型淤地坝8座,重要淤地坝配备坝体位移、水位计、雨量计、视频监控等安全感知设施设备。加快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除险加固淤地坝19座。落实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建立(落实)淤地坝维修养护长效机制。相关县(区)要进一步明确淤地坝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维修养护资金,全面开展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修复受损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抓好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现场复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编制新一期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淤地坝动态管理政策,全面开展在册淤地坝登记、降等、销号工作。

12.压紧压实淤地坝度汛责任。配合黄委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淤地坝数据库,提升淤地坝安全度汛管理水平。开展淤地坝安全度汛常态化督查,汛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压实“三个责任人”防汛责任,相关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要做好淤地坝风险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和应急抢险培训。加强淤地坝险情信息报告管理,落实汛情险情报告制度。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四、扎实做好水土保持基础数据支撑工作

13.做好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认真审核2021年度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定量掌握全区水土流失状况及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布2021年度水土保持公报。修订《宁夏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4月底前启动2022年动态监测工作,10月份完成全区动态监测任务;开展新一期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作,规范站点管理,指导站点做好日常监测,强化观测数据审核。有关县要落实站点运行管护经费,确保监测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14.着力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要认真做好宁夏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竣工验收工作;落实等级保护测评等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及时录入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规划考核评估等基础数据,及时更新、共享共用。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管理系统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优化完善宁夏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功能,探索构建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配合黄委开展淤地坝安全度汛“四预”模型初步构建、大中型淤地坝数据台账建立、淤地坝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工作。

五、持续推动水土保持改革创新

15.推进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创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争取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政策,增加水土保持投入,助力先行区建设。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配套政策,鼓励有积极性的县(区)开展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

16.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宁夏水土保持“十四五”“一规划两方案”任务落实落地。按时完成2021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配合水利部做好现场复核工作。适时开展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估工作。年底继续组织对市、县(区)两级政府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7.深入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我区水土保持示范创建配套管理制度,组织市、县(区)和生产建设单位,积极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严格把关,条件成熟的可向水利部推荐申报。强化对已认定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强宣传,推广学习彭阳、盐池、隆德、原州等县(区)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经验做法,持续巩固示范效果。

18.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开展宁夏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宁夏水土流失风险评价、宁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战略与小流域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水土保持率应用管理,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分类管理名录等,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土保持标准体系。

19.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制作水土保持专题片,充分利用党的二十大、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围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重点工作等,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经验的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0.加强理论武装。各级水保部门要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成果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路径、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宁夏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21.强化政治引领。各级水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政治“三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转化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举措,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年度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2.深化作风建设。各级水保部门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紧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强化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3.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队伍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对干部职工水土保持政策法规、高质量发展等新理论、新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适应新发展阶段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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