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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监理7标段、支渠工程监理2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5标段)招标公告

索引号 640000017/2026-00365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监理7标段、支渠工程监理2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5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2026 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6〕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监理7标段、支渠工程监理2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5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6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河西总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00立方米每秒,汉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0立方米每秒,汉惠干渠退水渠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惠农渠上段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唐徕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03~81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28~5.5立方米每秒,惠农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1~8立方米每秒,昌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38~5.3立方米每秒,官泗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2立方米每秒,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1立方米每秒,马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4~3立方米每秒,波浪渠改造段设计流量4~3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0.8~6立方米每秒;中沟改造段设计流量0.43立方米每秒,胜利沟改造段设计流量0.56~2.33立方米每秒,第五排水沟改造段设计流量1~44.23立方米每秒,永涵沟改造段设计流量2.41~6.04立方米每秒,贡碑沟改造段设计流量19.22~26.82立方米每秒。

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7标段对本项目施工29-32标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进行监理;支渠工程监理2标段对本项目除三棵树斗口、大坝斗口、永一渠外的其他支渠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进行监理;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5标段对本项目施工22-28标段昌渠(0+000~25+509)、官泗渠(0+000~21+655)、支渠工程(除三棵树斗口、大坝斗口、永一渠外的其他支渠。其中青铜峡市有4条,分别是渔粮渠、大北渠、小北渠、南二渠;永宁县有5条,分别是和尚渠、新民渠、南渠、北渠、姜渠;金凤区有1条,是林场二支渠;兴庆区有1条,是新陈渠;西夏区有1条,是老十九支渠;贺兰县有7条,分别是宋道渠、卫子渠、复兴渠、北支渠、胜利渠、二号渠、农场渠;平罗县有8条,分别是新开渠(周城所)、退水渠、新支渠、二支渠、合作渠(通伏乡)、麻厂渠、合作渠(头闸镇)、李新渠;利通区有1条,是四支渠。)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及第二农场渠联合闸北闸等全部内容进行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进行的检测、量测、试验或者度量,并出具检测报告。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监理7标段:对本项目施工29-32标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进行监理;

支渠工程监理2标段:对本项目除三棵树斗口、大坝斗口、永一渠外的其他支渠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进行监理;

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5标段:对本项目施工22-28标段昌渠(0+000~25+509)、官泗渠(0+000~21+655)、支渠工程(除三棵树斗口、大坝斗口、永一渠外的其他支渠。其中青铜峡市有4条,分别是渔粮渠、大北渠、小北渠、南二渠;永宁县有5条,分别是和尚渠、新民渠、南渠、北渠、姜渠;金凤区有1条,是林场二支渠;兴庆区有1条,是新陈渠;西夏区有1条,是老十九支渠;贺兰县有7条,分别是宋道渠、卫子渠、复兴渠、北支渠、胜利渠、二号渠、农场渠;平罗县有8条,分别是新开渠(周城所)、退水渠、新支渠、二支渠、合作渠(通伏乡)、麻厂渠、合作渠(头闸镇)、李新渠;利通区有1条,是四支渠。)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及第二农场渠联合闸北闸等全部内容进行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进行的检测、量测、试验或者度量,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1)监理7标段和支渠工程监理2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5标段需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4.1项。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免缴履约保证金。(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联系电话:0951-555226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电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9号楼1801室

项目负责人:刘玉虎

联系人:何静,电话:19509518521,邮箱:3952816204@qq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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