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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三批建设项目(施工6-8标段、监理1-2标段、造价咨询1-2标段)招标公告

索引号 640000017/2026-0004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三批建设项目(施工6-8标段、监理1-2标段、造价咨询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三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三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14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6-8标段、监理1-2标段、造价咨询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三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唐徕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3~22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40.5~28立方米每秒,惠农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7立方米每秒。

招标范围及内容: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三批建设项目干渠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汉延渠、惠农渠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6标段:汉延渠桩号1+591~9+122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7标段:汉延渠桩号20+403~24+472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8标段:惠农渠桩号118+960~123+182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1标段:对本项目施工1-5标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进行监理。

监理2标段:对本项目施工6-8标段渠道砌护改造及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进行监理。

造价咨询1标段:本项目施工1-5标段全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造价咨询2标段:本项目施工6-8标段全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2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造价咨询标段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 月 13 日23时59分至2026年 1  月 2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施工6-8标段和监理1标段开标时间为2026年 2 月 4 日 9 时 00分,监理2标段和造价咨询1-2标段开标时间为2026年 2 月 5 日 9 时 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每个标段人民币10万元整,监理标段和造价咨询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施工标段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监理标段、造价咨询标段免缴履约保证金。(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施工6-8标段、监理1标段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监理2标段、造价咨询1-2标段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处,联系电话:0951-555227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电话:0951-55525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9号楼1801室

项目负责人:王丽敏

联系人:何静,电话:15595166110,邮箱:3952816204@qq.com



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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