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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批)招标公告

索引号 640000017/2024-00675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批)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进行公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四批)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改善灌溉面积229.21万亩,其中自流灌区36.5万亩,扬水灌区192.71万亩。七星渠设计引水流量58立方米每秒,高干渠设计引水流量46立方米每秒,黄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

招标范围及内容:高干渠渠道砌护,轿子山东、西泵站翻建改造等。

标段划分:施工招标划分1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2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22200分至2024112923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30900

递交地点: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人民币10万元整,监理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

联 系 人:穆娟  电话:0951-555248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D11号楼207

联系人:张楠  电话:18109596171  邮箱:nxhyzx@126.com




宁夏合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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