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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5-10-23 阅读量:

“十四五”时期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成效以及统筹实施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果

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

    记者提问1: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区主要采取了那些措施,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能否介绍一下,谢谢。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非常感谢媒体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宁夏水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2016年中央部署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区河湖水生态和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进出,清水河、沙湖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率达到100%,全区2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河湖实现了美丽蝶变。

    一是完善体系,压实河湖管护责任。在法规制度层面,我们颁布了河湖管理保护条例,制订了督办、通报等28项工作制度,河湖长制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可循。在工作机制层面,我们建立了“河长办+部门”“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289名河湖检察长、381名河湖警长到岗协助河湖长履职,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检察、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落实河湖管护任务。在责任落实层面,自治区总(副总)河长率先垂范、带头履职,召开总河长会议9次、签发总河长令5份,统筹推动工作落实。4300余名河湖长一线守河护河,发现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实行河湖长制效能考核和正向激励,推动每条河湖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是强化监管,守护河湖健康安澜。重拳“治”,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912个,拆除违法建筑物274万平方米,恢复整治河湖岸线4594公里。从严“管”,全面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应编尽编”。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涉河建设项目456个,严格把好岸线利用“准入关”。

    三是系统治理,着力建设幸福河湖。印发自治区总河长第五号令,制定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渝河建成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典农河、葫芦河、清水沟治理保护经验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典农河也获评水利部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谢谢。

    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2024年我区水土保持率已提升至西北地区前列。请问“十四五”时期,我区“水土保持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答: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美丽宁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把水土保持作为绿色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十四五”以来,全区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等工程270余项,发展高标准旱作梯田40多万亩,新建淤地坝56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由2020年的1.57万平方公里减少到1.48万平方公里、减幅5.73%,水土保持率达到77.7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89个百分点,高于黄河流域平均水平8.65个百分点。打造西吉县龙王坝、彭阳县中庄、海原县方堡等“水土保持+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在水土保持服务监管方面。“十四五”以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现全覆盖,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000余件,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6亿元,是“十三五”期间的6倍。我们深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发现并依法处理1400多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约谈80余家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

    在生态价值转化探索方面。我们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路径,挖掘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2024年,率先在全国开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试点,彭阳县李岔小流域完成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第一单”,为推动将水土保持碳汇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提供实践案例。今年9月,石嘴山市、同心县、彭阳县等7个市、县12宗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签约1240余万元,同时撬动社会资本6380万元投入当地生态及生产设施建设,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进一步打通。

    下一步,我们将系统谋划“十五五”水土保持各项任务,探索“水土保持+”发展新模式,强化部门协同,加大清水河、苦水河等重点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努力实现水土保持工作新突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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