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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1号)精神,切实摸清水库安全底数,“十四五”期间对全区131座已到期水库、58座临近到期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采取“清单式管理、分批次实施、紧盯进度落实”的方法开展工作。截至2022年12月中旬,已完成159座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全区实现了水库安全鉴定“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了科学支撑。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2-12-15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1号)精神,切实摸清水库安全底数,“十四五”期间对全区131座已到期水库、58座临近到期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采取“清单式管理、分批次实施、紧盯进度落实”的方法开展工作。截至2022年12月中旬,已完成159座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全区实现了水库安全鉴定“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了科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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