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2年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今年以来,在水利部、黄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水利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全部完成。
统筹协调,防治任务全部完成。一是认真贯彻水利部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意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2022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二是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按规定组织完成2021年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评估和对市、县(区)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以“一县一单”的形式进行了反馈,进一步压实水土保持责任。沙坡头区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三是及时分解下达了各市、县(区)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了任务有人领、工作有人抓。在全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5平方公里,超额完成水利部和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
强力推进,工程建设成绩突出。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稳定经济大盘和自治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全力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及时完成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二是积极争取投资。抢抓历史机遇,加强与水利部及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落实投资3.04亿元,其中,国家2.74亿元,地方配套0.3亿元。三是压茬推进工程建设。加强现场督导,组织各地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有限施工期短等不利因素,优化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工程建设,23项续建工程全部完成,62项新建工程完成58项,完成投资2.9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3亿元,完成率达96%。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3平方公里,新建水平梯田12.5万亩,我厅在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调度会商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加强监管,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一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各级水利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全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无事故;二是突出发挥工程效益。盐池、同心、原州、彭阳、海原等县(区)水务局统筹安排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整治、病险淤地坝改造等工程,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压茬推进工程招投标、施工用地等工作,抢抓春夏有效施工期,积极组织开复工,部分项目五月份完成,群众及时种植了秋作物,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吸收了两千余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受益,彰显了“民生工程”效益;三是认真贯彻巡视整改要求。扎实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指导各项目县(区)完善建设管理程序,适时组织工程验收,“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水利厅批复的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全部完成;四是探索高质量发展新途径。积极指导打造了彭阳西沟、西吉沙岗子、海原田拐等水土保持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为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促进乡村振兴探索了新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