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夏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告
为推动实现宁夏水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制定了宁夏水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共涉及21项主项、66项子项。现将审议通过的宁夏水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清单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取水许可
3.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4.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5.河道采砂许可
6.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7.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
8.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
9.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10.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
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13.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1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5.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16.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7.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8.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19.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20.围垦河道审核
21.修建跨河、跨渠(沟)、临河、临渠(沟)工程建设方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