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现场会在宁夏召开
5月26日,水利部在宁夏召开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现场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节水工作部署,总结交流全国水预算管理试点成效经验,研究部署水预算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以更大力度推动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水利部副部长孙志禹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王立出席会议并致辞。水利部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全国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宁夏、松辽委、河北、上海、浙江、山东、内蒙古乌海、山东德州、甘肃张掖、云南澄江、广东流溪河流域等11个试点地区作交流发言。会议考察了宁夏省域水预算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和吴忠市利通区农业水预算管理、宁东工业水预算管理执行情况。
2024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水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先后分两批遴选了23个地区开展流域、省域、市域、县域试点建设,宁夏为首批省域试点。
试点以来,宁夏水利厅认真落实水利部水预算管理试点工作总体部署,聚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坚持水是生存与发展的第一资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要素,牢牢把握水与发展、水与生态、水与安全的辩证关系,把水预算管理作为破解“水困局”的治本之策、完善“水治理”的制度基础、打造“水样板”的创新实践、守护“水安全”的战略屏障,遵循“控总量”与“保发展”并重、“严约束”与“惠民生”并举、“优配置”与“提效能”并进,深度融合“四水四定”先行先试、用水权改革和节水控水行动,率先在全国将水预算管理写入地方性法规,出台水预算与决算编制、水预算基准额度核算等4项制度、2项标准,建立覆盖各市县各行业的水预算单位名录,开发建设水预算智慧化管理平台,推行“编制—审核—下达—执行—调整—决算”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完善组织领导、政策制度、预算流程、工作推进、改革协同、基础支撑“六大体系”,全区域、全水源、全行业、全用户探索水预算管理改革,推动水资源宏观总量向微观额度的逐级传导,形成黄河水丰枯波动的制度性应对方案,“先预算后用水、无预算不用水”成为用水行为准则,全社会节水意识不断增强、用水方式持续转变、用水效率显著提升、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与2020年比较,全区农业用水下降2.7个百分点、工业用水上升2.1百分点,黄河水下降4.1个百分点、非常规水上升5.3个百分点,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32.3%、16.0%,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提高到6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分别达99.6%、96.7%,近4年累计退出低端低效产能743.1万吨,水资源不断向现代煤化工、大数据、葡萄酒、枸杞、冷凉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聚集,以用水总量“零增长”保障了经济“快增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经验做法,强化水预算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补齐用水计量监测设施短板,提升在线计量监测覆盖率,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水预算管理数智化水平;深化水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完善水预算管理制度标准,推进水预算管理立法,加快形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的新型水资源管理模式;巩固水预算管理改革成果,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深入总结提炼试点建设模式创新与关键技术,为全国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