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落实“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约束见实效
近年来,彭阳县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通过严格取用水监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深化用水权市场化改革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支撑。
严格取用水监管,夯实管理基础。通过全面加强取用水行为监管,建立系统化、精细化的取水口台账管理体系,累计完善取水口台账6个、取水许可台账83个,实现对43座水库及306眼地下水取水井规范化管理。同步建立50家规模化养殖业用水户台账和8家重点工业企业自备水源井管理台账,做到重点用水户全覆盖。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66次,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督查1次,累计巡查线路214公里,发现并整改违规取用水行为10处。全县已完成285个取水口计量档案建设,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率达10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68,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水行政执法,规范用水秩序。持续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5年依法查处案件2起,执行行政罚款7万元。全年累计排查取用水户92家,责令整改12家,关停违规取水户8家。通过健全“水务+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维护了良好用水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和节水知识普及,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依法管水、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深化用水权改革,激活市场活力。积极探索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路径,累计完成用水权交易2笔,交易水量5.38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8.43万元;完成用水权质押4笔,授信贷款总额2820万元;完成用水权收储1笔,收储水量4.8万立方米;征收水资源税1498.15万元。累计收取工业企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320余万元。通过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严格执行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有效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下一步,彭阳县将继续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全面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完善取用水监管体系,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不断提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