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先进市县的决定
自治区水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区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工作先进市县的决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农垦集团:
2016年以来,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宁夏严重缺水实际,着力践行“统筹城乡、改革创新、节约高效、开放治水”新思路,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统揽,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市节水普及,全民节水文明”的四大节水行动,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有力保障了全区各业用水安全,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地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性,自治区水安全委员会决定,对近年来在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卫市、吴忠市利通区、彭阳县和灵武市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市、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深化水利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全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全区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全面贯彻“国家节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先进市县名单
自治区水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
建设工作先进市县名单
一、先进市(1个)
中卫市
二、先进县(市、区)(3个)
吴忠市利通区
彭阳县
灵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