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水利专题 > 河湖长制 > 工作动态

海原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17-08-28 阅读量:

  海原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2017年8月26日,海原县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中卫市委常委、海原县级河长县委、县政府、海兴开发区的县级领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政府县长、副总河长许正清主持。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万文传达了自治区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上精神。政府副县长邢连平宣读《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海原县县级河长名单、县级河长责任单位名单;通报海原县全面工作推行河长制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与各乡镇签订海原县全面工作推行河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国环局、住建局、三河镇、西安镇作了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会议精神的表态发言,会议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了《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四项”制度》。

海原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徐海宁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县上下一是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行河长制的行动自觉。二是明确任务,扎实履行好各级河长的职责使命。三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徐海宁强调,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在七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在河道整治上下功夫。二要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三要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下功夫。四要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上下功夫。五要在防洪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六要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七要在生态建设上下功夫。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新的起点,努力开创全县河库管护、生态保护工作新局面,让全县的河库更洁净、更健康、更好发挥效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海原县河长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