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2024年第9期(总第136期)
自治区河长办视频调度
河湖库“清四乱”工作
8月12日,自治区河长办对全区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视频调度。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马如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第3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展情况,西吉县、海原县等5个县(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河道、湖泊、水库是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自治区高度重视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总河长令的形式高位推动,确保其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
会议强调,当下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属地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切实把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全面对标对表,认真梳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划定、水库库容曲线复核、“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三项工作,加快完成中型水库划界成果公示,9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以及库容曲线复核,同步开展“四乱”问题摸排整改。二是全面开展问题排查,聚焦河湖库“四乱”问题及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排查入库整治专项行动,逐河逐库细致排查,完善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实现河湖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存量问题整改要紧盯时间节点,及时提请相关河湖长履职尽责,确保问题尽快整改销号。今年排查的问题应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并按程序销号,其中,对严重影响防洪、威胁工程安全的,对增量侵占水库库容的“四乱”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涉河湖桥梁,要充分调查评估,完善台账,逐个明确消除或减轻碍洪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范桥梁阻水。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居民住房,要依法有序组织迁出,未迁出前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度汛安全措施。对已整改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严防各类“四乱”问题反弹,巩固好整治成效。四是加大河湖库遥感图斑核查力度,8月底之前完成对水利部推送图斑复核认定任务。五是抓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按期完成2024年水利部下达我区40条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工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精准施治,建设幸福河湖,确保到2025年,全区每个市县(区)至少要创建1个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