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黄河流域 非法采砂整治行动
自治区水利厅、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整治行动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河长办组织自治区水利厅、检察院、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对各地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核查。
暗访组深入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的6个县(区),采取现场查看和无人机巡查的方式对青铜峡市滑石沟、沙坡头区涩井沟、井梁子沟等非法采砂易发河道,惠农区正谊关沟、贺兰县宰牛沟等防洪治理工程和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崾岘子沟建筑用砂矿、红寺堡区红柳沟支沟营盘井沟2号建筑用砂矿等7条沟道进行了现场暗访核查,从暗访情况来看,我区河道采砂秩序整体向好。
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开展以来,自治区和各市、县(区)积极行动,深化“河长+部门”“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统筹水利、检察、公安、交通等部门力量,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行动,将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作为年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明确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59条(处),动态调整明确河道采砂管理“4个责任人”,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河道砂石采运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全区开展“三长”联合巡查62次,共排查问题线索30起,水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结案7起,移交自然资源部门调查处理2起,行政处罚9人,罚款10.1万元,没收非法盗采砂石3240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0.23万元。有效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维护了河湖生命健康。
下一步,自治区河长办将进一步深化“河长+部门”“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以排查整治的实际成效保障黄河“母亲河”健康安澜。




